湖南裕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 18 号湖南裕能新
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名,代表股份共计 291,296,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676%。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25 名,代表股
份共计 66,60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5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股份共计 76,566,51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1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 名,代表股份共计 214,730,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356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1,280,242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反对 16,7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谭程凯、罗玉洁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
四、备查文件
1、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
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