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2023-07-25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对股东大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自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了 32
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行使职权的行为。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制定
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
行义务。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了 40 次董事会会议,董
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的行为。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
监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
行义务。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了 22 次监事会会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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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
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了规范的独立
董事制度。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独立发表意见,为公司完善治理结
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独立董事积极参与有关事项的审议并依法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未对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等事宜。公司依法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建立了完善的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
2017 年 11 月 28 日、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吴丹妮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会秘书受聘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职责,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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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的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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