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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福科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2023-07-25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说明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信息披露的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为投资者行使权利创造了条件。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由董事长担任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和
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负直接责任。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具体负
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事务部有专用的场地及设施,设置了联
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的程序,具备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条件。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规定与
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真实、准确、
完整地报送及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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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股东大会,分析师说明会及投资者见面会,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及网络联系,
电话咨询,广告、媒体或其他宣传方式,路演等多种形式。公司将多渠道、多层
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
将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
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
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考
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提出、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同意方可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
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即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
行表决。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
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表决。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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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草案)》中对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机制、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及征集投票权等内
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章程规定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该等董
事应同为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或者两名及两名以上的监事(非职工监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
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征集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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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
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说明》)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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