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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徐西瑞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本次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徐西瑞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相应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
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丁剑、詹应斌、陈华妹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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