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 的专项说明 基本情况: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会计师为张坚、冯飞军,现拟变更为郭海龙、冯飞军、陈豪。 变更事由:原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张坚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 不再负责发行人审计工作,故不再担任发行人签字会计师。 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 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