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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2023-05-0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被受
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保荐
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张坚、冯飞军,现拟变更为郭海龙、冯飞军、陈豪。

二、变更事由

   原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张坚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不再负责发
行人审计工作,故不再担任发行人签字会计师。
   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三、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郭海龙,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110101504639。现就职于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 19 年。
   陈豪,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110101501060。现就职于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 6 年。

四、承诺情况

   郭海龙、陈豪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张坚签
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保荐机构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签字会计师出
具的承诺函进行复核,认为郭海龙、陈豪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
且与张坚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
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张    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