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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发科技:金发科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3-10-25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该等交易按照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益
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于2023年4月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关
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子公司宁波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发”)与宁波戚家山化工
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戚家山”)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6,000万元增加
至9,000万元;将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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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东材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500万元增加至2,5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公司独
 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因业务发展,宁波金发接受戚家山提供的装卸服务。宁波金发“120万吨/年
 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PTPE)及改性新材料一体化项目”逐步投产后,需要增加
 原材料采购,因此,宁波金发与戚家山发生的装卸服务费将相应增加。

     根据产品开发计划,公司子公司珠海金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引入
 新的助剂产品,东材科技对该产品有较为稳定的需求。因此,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东材科技销售产品的金额将相应增加。

     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将子公司宁波金发与戚家山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由6,00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将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东材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由500万元增加至2,5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3 年原预   本次增加    本次增加后 2023   2023 年 1-9 月
 关联人
              类别        计金额      预计额度      年预计金额      累计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人
戚家山                     6,000.00    3,000.00          9,000.00           4,822.29
           提供的劳务

           向关联人销
东材科技                     500.00    2,000.00          2,500.00            486.87
            售产品

     注:上表2023年1-9月累计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75,000万元,未达
 到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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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宁波戚家山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富山路 8 号 1 幢 1 号 2 层 201、203、
204、207、211、212、213
    法定代表人:姚迈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戚家山总资产为 382,092,128.41 元,净资产为
338,294,141.05 元,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94,952,197.57 元,净利润为
36,166,641.11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91,651.5612 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恩东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唐安斌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
品(含丙酮、甲苯、醋酸酐、甲基乙基酮、有毒品、易燃液体、腐蚀品、氧化剂
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
醋酸酐、丙酮、甲苯、乙醚、硫酸、盐酸、三氯甲烷)的销售。科技信息咨询、
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绝缘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和原辅料,进口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东材科技总资产为 9,756,001,880.04 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541,815,002.61 元,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825,844,572.8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5,810,998.36 元。(上述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杨楚周先生为金发科技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杨楚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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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戚家山的副董事长,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熊海涛女士为金发科技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为
东材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且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
关联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经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
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
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相关交易的背
景资料、财务资料及交易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咨询,签署了
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提交
                                  4/5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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