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并仔细阅读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第三 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进行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曹磊 吴玲 夏鹏 江轩 于敦波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