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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2023-06-27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31




       二○ 二三年七月五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目          录


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二、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提案

1. 关于为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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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会议文件之一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5 日 8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验证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身份信息

   二、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数情况;介绍会议出席人员

及见证律师。

   四、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五、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为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律师见证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休会,汇总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表决结果,律师见证

   十一、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二、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三、参会董事、监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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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会议文件之二



                           关于为控股股东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
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支持企业发展,根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下
简称“金融机构”)的融资要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与凌
钢集团签订了《相互担保协议》。

    根据上述《相互担保协议》和凌钢集团 2023 年第二季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

划,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计划在 2023 年第二季度为凌钢集团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20.94 亿元,截止 2023 年 6 月 19 日,已实际为其提供担

保金额 11 亿元。

    现根据上述《相互担保协议》和凌钢集团 2023 年第三季度资金需求及使用

计划,公司拟在 2023 年第三季度为凌钢集团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金

额不超过 14.5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资金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担保的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担保

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担保方式在具体的担保协议中约定。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方             担保金额       资金用途

                         平安银行                    5
凌源钢铁 凌 源 钢 铁
                         盛京银行                   2.5
股份有限 集 团 有 限                                          购买原材料
                         锦州银行                    5
公司        责任公司
                         渤海银行                    2

   合计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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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上述担保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5 亿元的范围内在各金融机构间(包括但

不限于上表所列银行)可调剂使用,在签订具体协议时凌钢集团将提供反担保并

签署 《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具体实施情况。
    由于所处行业特点及所在区域融资环境,大部分金融机构都要求公司及凌钢
集团在融资时提供担保。因此,公司与凌钢集团通过相互提供担保的方式来解决
融资需求。公司是 1993 年由凌源钢铁公司(现改制为凌钢集团)以其炼铁、炼
钢、型材、钢管等主体生产部门及供应、销售部门改组后设立的,此后公司又陆
续收购了凌钢集团的原料厂、氧气厂、烧结厂等资产,但焦炭、风、水、电、气
等仍在凌钢集团。目前凌钢集团主要是为公司供应铁精矿、废钢、焦炭、风、水、
电、气、修理、运输等产品和服务,双方生产联系紧密。公司为凌钢集团提供担
保主要是为保障公司大宗原燃料等稳定供应服务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
定,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凌钢集团通过相互提供担
保的方式解决融资需求是必要的、合理的。
    截至目前,未发现凌钢集团存在不良类贷款以及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未发现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点关
注名单、黑名单等情况。凌钢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企业资信状况良好,生产
经营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稳健,偿债能力较强,同时凌钢集团长期为公司大量
银行贷款等融资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与凌钢集团约定了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整
体风险可控。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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