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8-26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股票代码:6002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当阳市玉阳街道子龙路1号
通讯地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子龙路1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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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峡新材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峡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司法拍卖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
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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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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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当阳城投 指 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宜昌产投 指 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宜昌高投 指 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峡新材、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指
动报告书 书
当阳城投通过司法拍卖途径取得许锡忠持有的三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新材 4.43%的股份
宜昌市国资委 指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百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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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当阳市玉阳街道子龙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彭杨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2MAC7K80N4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经营范围 务,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企业总部管理。(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 2023-02-03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 宜昌高投持有 100%股权
通讯地址 当阳市玉阳街道子龙路 1 号
通讯方式 0717-662387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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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高投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100.00%股权,为其控
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况如下:
序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号 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董事,经理,财务
1 彭杨 中国 中国 否
负责人
2 曹晨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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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自身资源及管
理经验,助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参与司法拍卖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5%-10%股权,后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权益
变动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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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57,415,473 股股份,占
三峡新材总股本的 4.9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 年 6 月 17 日,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兰州中院”)邮寄送达的《拍卖通知书》【(2023)甘 01 执恢 82 号】和
《执行裁定书》【(2023)甘 01 执恢 82 号之一】,就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许锡忠先生、深圳滕润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兰州中
院在执行过程中将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许
锡忠持有的三峡新材共 51,387,070 股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
2023 年 7 月 19 日,上市公司公告称兰州中院对被执行人许锡忠先生持有的
公司股份 51,387,070 股进行的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中止,中止原因为“输入错
误”。
2023 年 7 月 20 日,上市公司公告称兰州中院计划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 14
时起至 2023 年 8 月 19 日 14 时止(延时除外)对被执行人许锡忠持有的公司股
份 51,387,070 股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
2023 年 8 月 19 日,当阳城投通过上述司法拍卖,以 14,439.77 万元对价竞
拍取得许锡忠持有三峡新材共 51,387,070 股,占三峡新材总股本比例为 4.43%。
2023 年 8 月 24 日,兰州中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当阳城投通过拍卖取得许
锡忠持有三峡新材共 51,387,070 股,占三峡新材总股本比例为 4.43%。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 108,802,5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3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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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
可支配表决 可支配 可支配表决 可支配
持股比 持股比
称 持股数(股) 权对应的股 表决权 持股数(股) 权对应的股 表决权
例 例
数(股) 的比例 数(股) 的比例
当阳市
城市投
57,415,473 4.95% 57,415,473 4.95% 108,802,543 9.38% 108,802,543 9.38%
资有限
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
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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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如下:
交易价格区间(元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买入股份数量(股) 交易主体
/股)
二级市场集中
2023 年 4 月 24,800,900 2.57-2.70 当阳城投
竞价
二级市场集中
2023 年 6 月 31,622,773 2.26-2.76 当阳城投
竞价
二级市场集中
2023 年 8 月 991,800 2.77-2.81 当阳城投
竞价
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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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
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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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确认书;
4、兰州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
5、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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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彭杨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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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当阳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三峡新材 股票代码 600293
信息披露 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当阳市玉阳街道子
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册地 龙路 1 号
拥有权益 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 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为上 市公司 是□ 否√ 人是 否 为 上 市 是 □ 否√
公 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披露前拥 有权益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 量及占 持股数量: 57,415,473 股
上市公司 已发行 持股比例: 4.95%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108,802,543 股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持股比例:9.38%
拥有权益 的股份 变动数量: 51,387,070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4.43%
在上市公 司中拥
2023年8月19日,当阳城投通过司法拍卖竞拍取得许锡忠持有三
有权益的 股份变 峡新材共51,387,070股,占三峡新材总股本比例为4.43%。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 分披露 是□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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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是√ 否□ 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参
信息披露 义务人
与司法拍卖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继续增持上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市公司5%-10%股权,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 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 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 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 或实际
控制人减 持时是
否存在侵 害上市 是□ 否 □ 不适用√
公司和股 东权益
的问题
控 股 股东 或实际
控制人减 持时是
否存在未 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 □ 不适用√
解除公司 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 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是√ 否 □ 不适用□
本次权益 变动是
本次交易需要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
否需取得批准 查。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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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彭杨
签署日期: 202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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