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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23-05-19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2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1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价格:10.39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告。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事项涉
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上述股
东大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公告。
    2022 年 5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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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告。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告。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公告。
    2023 年 4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告。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镇江国有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恒顺醋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批复》(镇国控〔2021〕158
号),原则同意了发行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0,000,000 股 A 股
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该事项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告。
    2022 年 7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申请。
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公告。
    2022 年 7 月 19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000 万股新股。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告。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1,000万股
    3、股票面值:1元
    4、发行价格:10.39 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 年 4 月
20 日),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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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日(即 2023 年 4 月 10 日)的总股本 1,002,956,03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0,022,224 股,即以 992,933,80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除
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 2023 年 4 月 11 日),本次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9.40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5、募集资金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42,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462,499.63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437,500.37元。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3 年 5 月 5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56 号)。经审验,
截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止,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收到
恒顺醋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1,142,900,000.00 元。
    2023 年 5 月 5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57 号)。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止,发行人已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1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2,900,000.00 元,扣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21,462,499.63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21,437,500.37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10,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011,437,500.37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12,956,032.00 元,股本为人民
币 1,112,956,032.00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3
见
     1、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
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总额、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
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证监会
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
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
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
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如下: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合同》
《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
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 号);本次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4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9,624,639       99,999,999.21     6 个月

 2      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7,699,711       79,999,997.29     6 个月

 3      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432,146       97,999,996.94     6 个月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812,319       49,999,994.41     6 个月

 5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5,486,044       56,999,997.16     6 个月

 6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99,711       79,999,997.29     6 个月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7                                                     4,812,319       49,999,994.41     6 个月
        合伙)
 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74,783       59,999,995.37     6 个月

 9      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355,149       304,999,998.11    6 个月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57,362       37,999,991.18     6 个月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3,657,362       37,999,991.18     6 个月
        -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73,435       86,999,989.65     6 个月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3                                                    3,657,362       37,999,991.18     6 个月
        Association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
 14                                                    5,957,658       61,900,066.62     6 个月
        (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
                   合     计                           110,000,000    1,142,900,000.00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信息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1,000.00 万股 A 股,发行对象为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
司、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镇
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5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
计划-浦发,各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127 室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二期甘水巷 143 号

法定代表人           宋建军

注册资本             27,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MA27U02DX9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2、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者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 2 号南宁万科大厦
注册地址
                     1 号楼[05 层][10]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32 号广西农垦大厦 13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西农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出资额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8MAA7QDGR1E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8 号楼 2 层 201-2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 2666 号铁建大厦 C 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彦太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MA3N4AUX3T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咨询服务;房屋土地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注册资本             482,725.686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
                     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
                     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
                     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
                     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
                     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
   经营范围
                     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
                     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
                     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
                     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
                     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



                                            7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81 号新纪元广场低座 27 字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81 号新纪元广场低座 27 字楼

境外投资证书编号     QF2013ASF216
注册资本             5,000.00 万港币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者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 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6 楼 622
注册地址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东路 21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953H6Y7A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7、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者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 4 号 C 楼 cws-16



                                             8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下商务总部 E 座 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4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2MAC1QQPU72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
经营范围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者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镇江市新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8 楼

主要办公地址         镇江市新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8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镇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30,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91MACGGRUN3U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9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7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
经营范围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者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6063(集中办公区)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3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X279G26
                     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基金;基金
                     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协会登记
经营范围
                     的,不得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3、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投资者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主要办公地址           Floor26,Chater House,8 Connaught Road Central,Hong Kong
境外投资证书编号       QF2003NAB009
注册资本               1,785,000,000 美元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14、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

名称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239 号 9 楼 01 单元、10
注册地址
                       楼和 11 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239 号世纪大都会 2 座 11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62467312C



                                               11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
                   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受托管理委
                   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
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
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
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为私募基金,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
金登记备案。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参与认购,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1 个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95 号单一资产

                                        12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30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参与配售的
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磐锐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磐
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为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22 个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60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财达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参与配
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登记号为 99JH20090001,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
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
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般企业法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

                                       13
登记备案手续。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比较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44.63   447,613,893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 1 号
                                                               1.84    18,500,000
  远望基金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0    10,022,224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0.57     5,680,02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0.53     5,327,792

  张藤                                                         0.34     3,408,398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
                                                               0.33     3,319,852
  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
                                                               0.31     3,095,300
  投资基金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传统                           0.29     2,930,334

  刘彬                                                         0.29     2,929,66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将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40.22   447,613,893

  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4    29,355,149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 1
                                                               1.66    18,500,000
  号远望基金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90    10,022,224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0.86     9,624,639

  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85     9,432,146




                                             14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
                                                                 0.81          9,019,410
  行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69          7,699,711

  广西农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
                                                                 0.69          7,699,711
  展中心(有限合伙)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0.51          5,680,025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发行前股本结构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完成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0          0   110,000,000      110,000,000         9.8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002,956,032       100.00              0    1,002,956,032       90.12

三、股份总数               1,002,956,032       100.00   110,000,000     1,112,956,032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就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进行具体的讨论与分析,包括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
状况、公司治理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等。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10,000,000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
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镇江 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
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
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 司整体经
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 于实现公司业务的
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 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是公司战略的

                                               15
有效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 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 和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五)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 者严重影
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 象及其关联方发生
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 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
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 大影响。
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
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宋心福、吴韡

    项目协办人:吴莹

    项目组成员:周明杰、郑雨曦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16
负责人:吴朴成

经办律师:蒋成、赵小雷、李可慧

电话:025-83304480

传真:025-83329335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负责人:郭澳

经办会计师:杨林、常怡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负责人:郭澳

经办会计师:杨林、常怡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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