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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2023-06-15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2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1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2,9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1,437,500.37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057 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9,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
  1                                          21,600.00               15,000.00
                  (二期)
  2      年产 3 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15,334.48               13,500.00
          10 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
  3                                          21,000.00               16,500.00
                   (扩建)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
  4      司年产 4.5 万吨原酿酱油醋智         35,000.00               29,000.00
                能化产线项目
         云阳公司年产 10 万吨调味品
  5                                          55,230.48               22,300.00
               智能化生产项目
         年产 10 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
  6                                          30,792.00               23,000.00
                     项目
  7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6,700.00               6,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53,700.00               53,700.00
                合计                         239,356.96             179,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1,437,500.37 元,
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79,000.00 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
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如下相应
调整: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    调整后使用
                                项目实施       项目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主体           总额
                                                               金额            金额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
  1                               公司           21,600.00     15,000.00     14,000.00
         工程项目(二期)
  2      年产 3 万吨酿造食醋   恒顺老陈醋        15,334.48     13,500.00     12,000.00
             扩产项目
        10 万吨黄酒、料酒建
  3            设项目          恒顺酒业     21,000.00    16,500.00   13,000.00
             (扩建)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
          酿造有限公司年产
  4                            恒顺万通     35,000.00    29,000.00   13,000.00
         4.5 万吨原酿酱油醋
            智能化产线项目
         云阳公司年产 10 万
  5      吨调味品智能化生     重庆调味品    55,230.48    22,300.00   16,000.00
               产项目
         年产 10 万吨复合调
  6                              公司       30,792.00    23,000.00     5,000.00
           味料建设项目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
  7                              公司        6,700.00     6,000.00     6,000.00
               目
  8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53,700.00    53,700.00   33,143.75
           合计                   -        239,356.96   179,000.00   112,143.75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1、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公司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及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
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相关审批
程序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事项。
    (三)保荐人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保荐人对公
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