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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顺醋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23-07-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恒顺醋业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
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6 号”《关于核准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恒顺醋业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39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142,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462,499.63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1,437,500.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
衡验字(2023)0005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制定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
序
     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状态
号
     江苏银行股份   江苏恒顺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
1    有限公司镇江   醋业股份   70010188000442587                         正常使用
                                                    工程项目(二期)
         分行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江苏恒顺
                                                    年产 10 万吨复合调
2    有限公司镇江   醋业股份    125902092510606                          正常使用
                                                    味料建设项目
         分行       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   江苏恒顺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
3    有限公司镇江   醋业股份     51196400001377                          正常使用
                                                    目
         分行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   江苏恒顺
                               381006700011000303
4    有限公司镇江   醋业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正常使用
                                      171
         分行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山西恒顺
                                                    年产 3 万吨酿造食
5    股份有限公司   老陈醋有   10315001040243170                         正常使用
                                                    醋扩产项目
     镇江丹徒支行     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   镇江恒顺
                                                    10 万吨黄酒、料酒
6    有限公司镇江   酒业有限   403710100100494433                        正常使用
                                                    建设项目(扩建)
         分行       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   徐州恒顺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万通食品   320501753036097000   酿造有限公司年产
7                                                                        正常使用
     镇江丹徒区支   酿造有限           56           4.5 万吨原酿酱油醋
         行           公司                          智能化产线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   恒顺重庆                        云阳公司年产 10 万
                               110405001920025378
8    股份有限公司   调味品有                        吨调味品智能化生     正常使用
                                        9
     镇江润州支行     限公司                        产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   江苏恒顺
9    股份有限公司   醋业股份   53890188023051750       (过渡户)        本次销户
       镇江分行     有限公司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开
设的账号为 53890188023051750 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过渡户”),过渡
户用于暂时存放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资金,现已按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规定使用完毕,未用作其他用途。

     为便于管理,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
销手续,并将利息 291,289.58 元及结余资金 0.37 元通过公司基本户转入开设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
381006700011000303171)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过渡户注销后,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为其辖属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最终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恒顺醋业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心福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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