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昆药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09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回购并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瞿晓茹女士因离职而不再具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本次对
瞿晓茹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2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383,183,590.47 元,以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456,856,228.87 元为基数,增长率低于 21%。鉴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考核未
达标,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 529,927 股。
上述两个事项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657,927 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 657,927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聘任副总裁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席凯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
力可以胜任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未发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席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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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刘珂 辛金国 杨智
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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