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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证股份:金证股份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证股份”)与
参股公司港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融科技”)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预计公司向港融科技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港融科技
向公司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类
业务市场价格,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港融科技就日常经营业务及技术
服务等事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如下:
   鉴于港融科技为证券基金行业金融监管和数据应用等领域的专业信息化解
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与港融科技在软件产品服务、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软件
产品技术开发、软件产品销售、软件产品运维管理业务进行合作,公司拟与港融
科技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市场价格及预计的工作量,预计公司向港
融科技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港融科技向公司采购服
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类业务市场价格,
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2、关联关系的说明
   港融科技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总裁李结义先生和高级副总裁王海
航先生为港融科技的董事,除此之外,港融科技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杜宣、赵剑、
徐岷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
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港融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9622101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梁松光
    注册资本:6,122.44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4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 63 号万科前海企业公
馆 18 栋 B 单元 1 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
成;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租赁(不含融资租赁)。
(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人力外包服务。
    股权结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
                                              (万元)            (%)
香港交易所(中国)有限公司                          3,122.449          51.00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29.40
宁波众创投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          19.60
                  合计                              6,122.449         100.00

    港融科技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成立,主要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等,为金融行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监管和数据应用信
息技术解决方案。
    港融科技是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总裁李结义先生及高级副总裁王海
航先生是港融科技的董事。除此之外,港融科技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杜宣、赵剑、
徐岷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8,472.80                      6,101.50
          净利润                                559.84                        522.11
          总资产                             29,972.43                    29,556.00
        负债合计                              4,847.66                      3,909.12
      所有者权益                             25,124.77                    25,646.88
注: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   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港融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合作模式:软件产品服务模式、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模式、软件
产品技术开发模式、软件产品销售模式、软件产品运维管理模式。
    2、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2.1 软件产品服务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
及基准价进行核算,根据预估的工作量,进行费用计算。
    2.2 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安排的服务人
员类别及服务期限进行费用计算。
    2.3 软件产品技术开发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
报酬进行费用计算。
    2.4 软件产品销售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提供的设备及挂历系统
功能清单进行费用计算。
    2.5 软件产品运维管理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提供的维护服务起
始日期进行费用计算。
    上述业务合作模式所涉及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及预计工作量,甲方向乙方采
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乙方向甲方
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定价原则
上不高于同类业务市场价格,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3、服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 2023 年 12 月起至 2024 年 11 月止。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并严格执行各自的义务,若
由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合同生效及终止: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港融科技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
同类合同类比评估后确定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港融科技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是证券基金行业金融监管和数据应用等领域的
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具备丰富的信息系统整合经验和成熟的技术开发平
台。公司与港融科技在软件产品服务、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软件产品技术开
发、软件产品销售、软件产品运维管理业务进行合作。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互利
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会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
港融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须,符合正常商业条
款及公平、互利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价格依据
市场定价原则并经双方平等确定,本次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关联
董事李结义先生回避表决,其他 6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次
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金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金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