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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纺股份:华纺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30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滨州市东海一路 118 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7,397,1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8.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盛守祥主持,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闫英山、苏德民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国栋因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丁泽涛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章程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397,170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397,170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397,170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赵清、牛力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