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6 月 1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 四)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 四)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 9 号中国黄金大厦。 三、会议召集人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黄金)董 事会。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 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三)宣读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议案审议: 2 审议《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 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五)股东就议案进行发言、提问、答疑; (六)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股东表决;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律师见证意见; (十)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董秘事务部负责会议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应当以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及问题解答”议程,股东发 言由大会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发言,在大会表决时,不再进 行大会发言。 五、本次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见证律师参 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 果。 六、本次大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见证。 4 七、在大会进行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 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状 态,会场内请勿吸烟。 5 议案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履行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进一步增强中金黄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黄金)的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 力,公司拟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控股股东黄金集团持有的莱 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中金)100%股权和 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 款总额为486,032.06万元(含截至审计基准日债权利息)。 其中,莱州中金100%股权交易价格为614.42万元,即以2022 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的评估价值,与账面值溢价 151,748.83万元。债权交易价格为485,417.64万元,即截至 审计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经审计的债 权价值。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曾与黄金集团 进行过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1 次,交易金额为 8426.19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与黄金集团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交易价格 8426.19 万元收购黄 6 金集团持有的西和矿业 90%股权。公司已按照该协议约定支 付 8426.19 万元,西和矿业已完成工商变更。上述关联交易 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资产收购的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黄金集团持有公司 45.8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莱州中金为黄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莱州中金与公司构成同 一控制下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110000100001625L 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卢进 成立日期 1984 年 1 月 17 日 注册地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 9 号 注册资本 650000 万元 主要办公地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 9 号 点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 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组织黄金系统的地质勘 查、生产、冶炼、工程招标;黄金生产的副产品 主要经营业 及其品的销售、仓储;承担本行业的各类国外承 务 包工程及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进出口业 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黄金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 1129.4 亿元,净资产为 469.51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 7 总收入为 1299.61 亿元,净利润为 30.8 亿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黄金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 1163.91 亿元,净资产为 493.25 亿元,2022 年 1-9 月实 现营业总收入为 851.32 亿元,净利润为 28.16 亿元。 黄金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关联 人黄金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为收购关联方资产,交易标的为黄金集团持有 的莱州中金 100%股权和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交易标 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也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权属争议的诉讼、仲裁情形,依法可 以进行转让。标的股权对应的实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莱州中金基本情况 名称 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永忠 成立日期 2012 年 05 月 09 日 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朱桥村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朱桥村 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 主要经营业务 产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8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莱州中金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万元) 647998.19 633095.72 负债合计(万元) 610700.17 579893.75 净资产(万元) 37298.02 53201.97 净利润(万元) -15903.94 -24994.22 扣非净利润(万元) -15903.74 -24994.21 莱州中金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京审〔2022〕3005 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2 年 1-9 月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1-06729 号)由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除本次交易进行的资产评估外,莱州中金最近 12 个 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事项。 4.拥有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莱州中金持有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 州汇金)44%股权,莱州汇金持有纱岭金矿采矿权,该采矿 权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或诉讼等权利争议。 目前莱州汇金仍在基建期,莱州汇金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首次取得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纱岭矿区采矿许可 证,详细情况如下: 采矿许可证号:C3700002020114210150948 采矿权人: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9 矿山名称: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 开采矿种:金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396 万吨/年 矿区面积:6.621km2,开采标高-526m~-2030m 有效期限: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35 年 11 月 16 日 5.资源情况 依据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提交的《山东省莱州市 纱岭矿区金矿勘探报告》,探矿权范围内:(1)查明资源量 矿石量 13,444.82 万吨,金金属量 373,057 千克,平均品位 2.77 克/吨。其中,工业金矿矿石量 9,021.22 万吨,金金属 量 309,928 千克,平均品位 3.44 克/吨;另有低品位矿石量 4,423.6 万吨,金金属量 63,129 千克,平均品位 1.43 克/ 吨。(2)矿床合计探求伴生银 333 矿石量 9892.11 万吨,银 金属量 251,821 千克,平均品位 2.55 克/吨;伴生硫资源量 (333)矿石量 165.75 万吨,纯硫量 44,826 吨,平均品位 2.70%, 折合硫标矿量 128,074 吨。 莱州汇金公司在完成勘探工作后,进行探转采手续办理, 并于 2020 年 11 月取得采矿证。采矿证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 (国土资矿评储字〔2017〕55 号):(1)主矿产金:保有资 源量矿石量 13,411.35 万吨,金金属量 372,060 千克,平均 品位 2.77 克/吨。其中,工业资源量矿石量 8,997.08 万吨, 10 金金属量 309,061 千克,平均品位 3.44 克/吨;另有低品位 金矿石量 4,414.27 万吨,金金属量 62,999 千克,平均品位 1.43 克/吨。(2)伴生矿产:伴生银,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8925.68 万吨,银金属量 232,021 千克,银平均品位 2.60 克/ 吨;伴生硫,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155.07 万吨,纯硫量 42,205 吨,平均品位 2.71%,折合标硫 12.1 万吨。 莱州汇金公司为在建矿山,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获得国 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矿安非 煤项目审字[2021]7 号),待建设完毕预备投产再行办理《安 全生产许可证》。根据《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 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纱岭金矿设计利用储量矿石量 8651.40 万吨, 金金属量 263,123.24 千克,平均品位 3.041 克/吨。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出具《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采矿权 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 158 号),评估可采储 量 7,813.33 万吨,金金属量 246,807.40 千克,平均品位 3.16 克/吨。评估报告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得出纱岭金矿 在评估基准日时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942,581.92 万元。 6.购买资产交易中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公司拟受让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根据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11 [2022]第 1-06729 号),截至审计基准日,黄金集团对莱 州中金的债权价值为 485,417.64 万元(含截至审计基准日 债权利息 35,040.14 万元),借款详情如下表所示。 贷款余额 序 借款 委托 贷款金额 贷款开始 期限 贷款类型 日期余额 号 单位 单位 (万元) 日期 (月) (万元) 短期委托 莱州 黄金 1 13,200.00 13,200.00 2019-01-25 12 贷款 中金 集团 短期委托 莱州 黄金 2 13,200.00 13,200.00 2020-07-09 12 贷款 中金 集团 中长期委 莱州 黄金 3 345,000.00 332,477.50 2017-03-09 60 托贷款 中金 集团 中长期委 莱州 黄金 4 3,000.00 3,000.00 2017-06-20 60 托贷款 中金 集团 中长期委 莱州 黄金 5 24,500.00 24,500.00 2018-03-15 36 托贷款 中金 集团 中长期委 莱州 黄金 6 20,000.00 20,000.00 2018-12-29 36 托贷款 中金 集团 中长期委 莱州 黄金 7 44,000.00 44,000.00 2020-10-13 36 托贷款 中金 集团 合计 462,900.00 450,377.50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黄金集团持有的莱州中金 100%股权,以 及黄金集团持有的莱州中金债权,交易价款总额为 486,032.06 万元。其中,股权交易价格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2)第 BJV3055 号)为定价依据;债权交易价格根据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 审字[2022]第 1-06729 号)确定。 (一)标的股权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黄金集团拟转让莱州中金股权给中金黄金涉及 12 的莱州中金黄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和评报字(2022)第 BJV3055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莱州中金 100%股权账 面净值为-151,134.41 万元,评估值为 614.42 万元,增值额 为 151,748.83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已履行黄金集团备 案程序,评估主要情况如下: 1.评估假设 (1)一般性假设:①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 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②有关利率、政策性征收 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③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其管 理方式及水平、经营方向和范围,与评估基准日基本一致; ④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 管理和技术骨干有能力、负责任地担负其职责,并保持相对 稳定;⑤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 估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⑥无其他人 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2)针对性假设:①假设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 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②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 公司各经营主体现有和未来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 13 能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③莱州 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 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将会对本评 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产生影响。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应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充分考虑评估假设可能对评估结论 产生的影响。 2.评估增值情况 根 据 评 估 报 告 , 莱 州 中 金 100% 股 权 账 面 净 值 为 -151,134.41 万 元 , 评 估 值 为 614.42 万 元 , 增 值 额 为 151,748.83 万元,增值内容主要是莱州中金对莱州汇金的长 期股权投资增值。莱州中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234,520 万 元,评估值 386,268.83 万元,增值 151,748.83 万元,增值 64.71%。 莱州汇金注册资本为 161,000.00 万元,截至评估基准 日,实缴资本为 45,000.00 万元。其中,莱州中金认缴 70,840.00 万元,认缴比例 44%,实缴 44,440.00 万元;莱 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62,790.00 万元,认缴比例 39%, 实缴 390.00 万元;莱州科银矿业有限公司认缴 27,370.00 万元,认缴比例 17%,实缴 170.00 万元。莱州汇金资产评估 引用了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2 日出 具的《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14 (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 158 号)的评估结论。莱州汇金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31,692.43 万元,评估值为 821,883.7 万元。 本次资产评估按照各股东认缴比例,并分别扣减各股东 未实缴出资额,最终计算出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即: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评 估 值 =(8,218,836,987.48+ 1,160,000,000) ×44%-264,000,000=3,862,688,274.49 元 莱州中金持有的 44%股权的评估值 3,862,688,274.49 元。 莱州中金申报的长期股权投资,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账面值 2,345,200,000.00 元,评估值 3,862,688,274.49 元, 增值 1,517,488,274.49 元。 (二)标的债权定价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 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1-06729 号)确定,审 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经审计 的债权价值为 485,417.64 万元。 (三)评估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中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 161,000.00 万元,实缴资本为 45,000.00 万元;根据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修正的 《章程修正案》,约定的出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截 止评估基准日,其股东均未实缴到位且已超过公司章程中约 15 定的出资时间,其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认缴 70,840.00 万元,认缴比例 44%,实缴 44,440.00 万元;莱 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62,790.00 万元,认缴比例 39%, 实缴 390.00 万元;莱州科银矿业有限公司认缴 27,370.00 万元,认缴比例 17%,实缴 170.00 万元;本次评估按照各股 东认缴比例,并分别扣减各股东未实缴出资额,最终计算出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2.2020 年 10 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与莱州汇金矿业投 资有限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根据市场基准价初步估算, 采矿权出让收益为 103661.62 万元,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预缴首期出让收益 20732.32 万元,待矿业权出让收益 评估结果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按照评估结果及山东省矿业 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规定缴纳出让收益剩余部分。莱州 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已缴纳了首期出让收益 20732.32 万 元并取得采矿证。2020 年 2 月 10 日,山东天平信有限责任 会计事务所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对莱州汇金矿业投资 有限公司纱岭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出具了《莱州 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 118311.86 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 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未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签订补 充协议,也未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 限公司出具说明,其先期预缴首期出让收益的目的是为了办 16 理采矿证的需要,但随着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办法将进行修 改等政策变化,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 次采矿权评估值中未扣减尚未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标的股权及收购价款 中金黄金收购黄金集团持有的莱州中金 100%股权;根据 中和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经黄金集团(国资委授权)备案 的《评估报告》,该股权交易价格为 614.42 万元;中金黄金 除支付股权交易价款外,还需代莱州中金承担其对黄金集团 的债务。 (二)目标债权及转让价款 中金黄金受让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根据大信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 审 计 报 告 》, 该 债 权 转 让 价 款 为 485,417.64 万元;中金黄金付清债权转让价款及相应利息后, 黄金集团与莱州中金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三)交易价款总额 本次交易为中金黄金受让黄金集团持有的莱州中金 100% 股权和债权,根据以上两条,交易价款总额为 486,032.06 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 614.42 万元;债权转让价款 485,417.64 万元,债权转让价款不包括自审计基准日至实际 付款日的利息,该利息单独计取。 (四)价款支付及股权交割 17 1.股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股权交易价款 614.42 万元, 按三七比例分二期支付。一是协议生效 7 日内,中金黄金向 黄金集团支付交易价款的 30%,即 184.327 万元;二是完成 股权过户登记 7 日内,中金黄金向黄金集团支付交易价款的 70%,即 430.097 万元。 2.股权交割。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后,黄金集团 促使莱州中金在 10 日内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股权转让及股 东变更等各项手续,尽快使莱州中金股权变更登记至中金黄 金名下。 3.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在莱州中金股权全部过户登记后, 中金黄金三个月内向黄金集团支付债权转让价款 485,417.64 万元,以及各期债权转让价款自审计基准日至实 际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利息按原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执行。 4.莱州金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金鹰)欠付往 来款处置。黄金集团全资子公司莱州金鹰欠付莱州中金 2770.33 万元往来款;在莱州中金股权全部过户登记后,中 金黄金从债权转让价款中全额扣除该往来款(扣除金额优先 用于偿还莱州中金欠付黄金集团编号 C71201700015 合同项 下的本金),以偿还此笔往来欠款。 (五)过渡期损益 莱州中金 100%股权在过渡期(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 期间)的损益由中金黄金享有或承担。 18 (六)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 1.莱州中金独立法人身份不因本次交易而改变,仍将独 立承担自身的债权债务; 2.莱州中金仍将独立、完整地履行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不因本次交易产生人员安排或职工安置问题; 3.在股权交割完成后,莱州中金应与中金黄金签订债权 债务协议,按照该债权债务协议约定将 485,417.64 万元债 务及利息,支付给中金黄金。 (七)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 务和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 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 黄金集团、中金黄金、莱州中金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协议成立;并在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协议生效。 1.黄金集团已经履行本次交易所需的决策程序,并审议 通过; 2.中金黄金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莱州中金无对外担保及委托理财情 况。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莱州中金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 19 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与高质量发展 能力。交易完成后,莱州中金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进一步减少中金黄金与黄金集团关联 交易与同业竞争。 黄金集团全资企业莱州金鹰欠付莱州中金 2770.33 万元 往来款。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在标的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 中金黄金名下当日,中金黄金从目标债权转让价款中全额扣 除(扣除金额优先用于偿还莱州中金欠付黄金集团编号 C71201700015 合同项下的本金),以偿还此笔往来欠款。 上述议案现提请会议审议。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