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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黄金: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6-08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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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
四)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
四)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 9 号中国黄金大厦。
    三、会议召集人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黄金)董
事会。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
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三)宣读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议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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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
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五)股东就议案进行发言、提问、答疑;
    (六)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股东表决;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律师见证意见;
    (十)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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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董秘事务部负责会议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应当以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及问题解答”议程,股东发
言由大会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发言,在大会表决时,不再进
行大会发言。
       五、本次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见证律师参
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
果。
       六、本次大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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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在大会进行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
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状
态,会场内请勿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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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履行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进一步增强中金黄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黄金)的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
力,公司拟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控股股东黄金集团持有的莱
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中金)100%股权和
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
款总额为486,032.06万元(含截至审计基准日债权利息)。
其中,莱州中金100%股权交易价格为614.42万元,即以2022
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的评估价值,与账面值溢价
151,748.83万元。债权交易价格为485,417.64万元,即截至
审计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经审计的债
权价值。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曾与黄金集团
进行过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1 次,交易金额为
8426.19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与黄金集团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交易价格 8426.19 万元收购黄
                           6
金集团持有的西和矿业 90%股权。公司已按照该协议约定支
付 8426.19 万元,西和矿业已完成工商变更。上述关联交易
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资产收购的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黄金集团持有公司 45.8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莱州中金为黄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莱州中金与公司构成同
一控制下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110000100001625L
 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卢进
 成立日期     1984 年 1 月 17 日
 注册地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 9 号
 注册资本     650000 万元
 主要办公地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 9 号
 点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
            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组织黄金系统的地质勘
            查、生产、冶炼、工程招标;黄金生产的副产品
 主要经营业
            及其品的销售、仓储;承担本行业的各类国外承
 务
            包工程及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进出口业
            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
            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黄金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 1129.4 亿元,净资产为 469.51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
                             7
总收入为 1299.61 亿元,净利润为 30.8 亿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黄金集团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 1163.91 亿元,净资产为 493.25 亿元,2022 年 1-9 月实
现营业总收入为 851.32 亿元,净利润为 28.16 亿元。
    黄金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关联
人黄金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为收购关联方资产,交易标的为黄金集团持有
的莱州中金 100%股权和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交易标
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也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权属争议的诉讼、仲裁情形,依法可
以进行转让。标的股权对应的实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莱州中金基本情况
   名称           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永忠
   成立日期       2012 年 05 月 09 日
   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朱桥村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朱桥村
                  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
   主要经营业务   产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8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2.莱州中金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万元)        647998.19             633095.72
  负债合计(万元)        610700.17             579893.75
   净资产(万元)          37298.02             53201.97
   净利润(万元)         -15903.94             -24994.22
 扣非净利润(万元)       -15903.74             -24994.21
    莱州中金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京审〔2022〕3005
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2 年
1-9 月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1-06729 号)由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除本次交易进行的资产评估外,莱州中金最近 12 个
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事项。
    4.拥有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莱州中金持有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
州汇金)44%股权,莱州汇金持有纱岭金矿采矿权,该采矿
权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或诉讼等权利争议。
    目前莱州汇金仍在基建期,莱州汇金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首次取得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纱岭矿区采矿许可
证,详细情况如下:
    采矿许可证号:C3700002020114210150948
    采矿权人: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9
    矿山名称: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
    开采矿种:金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396 万吨/年
    矿区面积:6.621km2,开采标高-526m~-2030m
    有效期限: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35 年 11 月 16 日
    5.资源情况
    依据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提交的《山东省莱州市
纱岭矿区金矿勘探报告》,探矿权范围内:(1)查明资源量
矿石量 13,444.82 万吨,金金属量 373,057 千克,平均品位
2.77 克/吨。其中,工业金矿矿石量 9,021.22 万吨,金金属
量 309,928 千克,平均品位 3.44 克/吨;另有低品位矿石量
4,423.6 万吨,金金属量 63,129 千克,平均品位 1.43 克/
吨。(2)矿床合计探求伴生银 333 矿石量 9892.11 万吨,银
金属量 251,821 千克,平均品位 2.55 克/吨;伴生硫资源量
(333)矿石量 165.75 万吨,纯硫量 44,826 吨,平均品位 2.70%,
折合硫标矿量 128,074 吨。
    莱州汇金公司在完成勘探工作后,进行探转采手续办理,
并于 2020 年 11 月取得采矿证。采矿证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
(国土资矿评储字〔2017〕55 号):(1)主矿产金:保有资
源量矿石量 13,411.35 万吨,金金属量 372,060 千克,平均
品位 2.77 克/吨。其中,工业资源量矿石量 8,997.08 万吨,

                            10
金金属量 309,061 千克,平均品位 3.44 克/吨;另有低品位
金矿石量 4,414.27 万吨,金金属量 62,999 千克,平均品位
1.43 克/吨。(2)伴生矿产:伴生银,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8925.68 万吨,银金属量 232,021 千克,银平均品位 2.60 克/
吨;伴生硫,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155.07 万吨,纯硫量 42,205
吨,平均品位 2.71%,折合标硫 12.1 万吨。
    莱州汇金公司为在建矿山,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获得国
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矿安非
煤项目审字[2021]7 号),待建设完毕预备投产再行办理《安
全生产许可证》。根据《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
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纱岭金矿设计利用储量矿石量 8651.40 万吨,
金金属量 263,123.24 千克,平均品位 3.041 克/吨。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9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出具《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采矿权
评估报告》(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 158 号),评估可采储
量 7,813.33 万吨,金金属量 246,807.40 千克,平均品位 3.16
克/吨。评估报告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得出纱岭金矿
在评估基准日时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942,581.92 万元。
    6.购买资产交易中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公司拟受让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根据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11
[2022]第 1-06729 号),截至审计基准日,黄金集团对莱
州中金的债权价值为 485,417.64 万元(含截至审计基准日
债权利息 35,040.14 万元),借款详情如下表所示。
                                                 贷款余额
  序                借款    委托    贷款金额                 贷款开始     期限
        贷款类型                                 日期余额
  号                单位    单位    (万元)                   日期       (月)
                                                 (万元)
        短期委托     莱州   黄金
  1                                13,200.00    13,200.00    2019-01-25   12
          贷款       中金   集团
        短期委托     莱州   黄金
  2                                13,200.00    13,200.00    2020-07-09   12
          贷款       中金   集团
        中长期委     莱州   黄金
  3                                345,000.00   332,477.50   2017-03-09   60
        托贷款       中金   集团
        中长期委     莱州   黄金
  4                                 3,000.00     3,000.00    2017-06-20   60
        托贷款       中金   集团
        中长期委     莱州   黄金
  5                                24,500.00    24,500.00    2018-03-15   36
        托贷款       中金   集团
        中长期委     莱州   黄金
  6                                20,000.00    20,000.00    2018-12-29   36
        托贷款       中金   集团
        中长期委     莱州   黄金
  7                                44,000.00    44,000.00    2020-10-13   36
        托贷款       中金   集团
                合计               462,900.00   450,377.50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黄金集团持有的莱州中金 100%股权,以
及黄金集团持有的莱州中金债权,交易价款总额为
486,032.06 万元。其中,股权交易价格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2)第
BJV3055 号)为定价依据;债权交易价格根据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
审字[2022]第 1-06729 号)确定。

       (一)标的股权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黄金集团拟转让莱州中金股权给中金黄金涉及
                                        12
的莱州中金黄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和评报字(2022)第 BJV3055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莱州中金 100%股权账
面净值为-151,134.41 万元,评估值为 614.42 万元,增值额
为 151,748.83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已履行黄金集团备
案程序,评估主要情况如下:
    1.评估假设
    (1)一般性假设:①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
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②有关利率、政策性征收
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③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其管
理方式及水平、经营方向和范围,与评估基准日基本一致;
④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
管理和技术骨干有能力、负责任地担负其职责,并保持相对
稳定;⑤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
估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⑥无其他人
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2)针对性假设:①假设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
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②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
公司各经营主体现有和未来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
                          13
能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③莱州
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
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将会对本评
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产生影响。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应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充分考虑评估假设可能对评估结论
产生的影响。
    2.评估增值情况
    根 据 评 估 报 告 , 莱 州 中 金 100% 股 权 账 面 净 值 为
-151,134.41 万 元 , 评 估 值 为 614.42 万 元 , 增 值 额 为
151,748.83 万元,增值内容主要是莱州中金对莱州汇金的长
期股权投资增值。莱州中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234,520 万
元,评估值 386,268.83 万元,增值 151,748.83 万元,增值
64.71%。
    莱州汇金注册资本为 161,000.00 万元,截至评估基准
日,实缴资本为 45,000.00 万元。其中,莱州中金认缴
70,840.00 万元,认缴比例 44%,实缴 44,440.00 万元;莱
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62,790.00 万元,认缴比例 39%,
实缴 390.00 万元;莱州科银矿业有限公司认缴 27,370.00
万元,认缴比例 17%,实缴 170.00 万元。莱州汇金资产评估
引用了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2 日出
具的《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14
(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第 158 号)的评估结论。莱州汇金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31,692.43 万元,评估值为 821,883.7
万元。
    本次资产评估按照各股东认缴比例,并分别扣减各股东
未实缴出资额,最终计算出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即: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评 估 值 =(8,218,836,987.48+
1,160,000,000) ×44%-264,000,000=3,862,688,274.49 元
    莱州中金持有的 44%股权的评估值 3,862,688,274.49 元。
    莱州中金申报的长期股权投资,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账面值 2,345,200,000.00 元,评估值 3,862,688,274.49 元,
增值 1,517,488,274.49 元。
    (二)标的债权定价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
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1-06729 号)确定,审
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经审计
的债权价值为 485,417.64 万元。
    (三)评估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中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 161,000.00 万元,实缴资本为 45,000.00
万元;根据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修正的
《章程修正案》,约定的出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截
止评估基准日,其股东均未实缴到位且已超过公司章程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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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的出资时间,其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认缴
70,840.00 万元,认缴比例 44%,实缴 44,440.00 万元;莱
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62,790.00 万元,认缴比例 39%,
实缴 390.00 万元;莱州科银矿业有限公司认缴 27,370.00
万元,认缴比例 17%,实缴 170.00 万元;本次评估按照各股
东认缴比例,并分别扣减各股东未实缴出资额,最终计算出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2.2020 年 10 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与莱州汇金矿业投
资有限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根据市场基准价初步估算,
采矿权出让收益为 103661.62 万元,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预缴首期出让收益 20732.32 万元,待矿业权出让收益
评估结果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按照评估结果及山东省矿业
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规定缴纳出让收益剩余部分。莱州
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已缴纳了首期出让收益 20732.32 万
元并取得采矿证。2020 年 2 月 10 日,山东天平信有限责任
会计事务所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对莱州汇金矿业投资
有限公司纱岭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出具了《莱州
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 118311.86 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
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未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签订补
充协议,也未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
限公司出具说明,其先期预缴首期出让收益的目的是为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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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采矿证的需要,但随着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办法将进行修
改等政策变化,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
次采矿权评估值中未扣减尚未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标的股权及收购价款
     中金黄金收购黄金集团持有的莱州中金 100%股权;根据
中和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经黄金集团(国资委授权)备案
的《评估报告》,该股权交易价格为 614.42 万元;中金黄金
除支付股权交易价款外,还需代莱州中金承担其对黄金集团
的债务。
     (二)目标债权及转让价款
     中金黄金受让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根据大信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 审 计 报 告 》, 该 债 权 转 让 价 款 为
485,417.64 万元;中金黄金付清债权转让价款及相应利息后,
黄金集团与莱州中金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三)交易价款总额
     本次交易为中金黄金受让黄金集团持有的莱州中金 100%
股权和债权,根据以上两条,交易价款总额为 486,032.06
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 614.42 万元;债权转让价款
485,417.64 万元,债权转让价款不包括自审计基准日至实际
付款日的利息,该利息单独计取。
     (四)价款支付及股权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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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股权交易价款 614.42 万元,
按三七比例分二期支付。一是协议生效 7 日内,中金黄金向
黄金集团支付交易价款的 30%,即 184.327 万元;二是完成
股权过户登记 7 日内,中金黄金向黄金集团支付交易价款的
70%,即 430.097 万元。
    2.股权交割。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后,黄金集团
促使莱州中金在 10 日内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股权转让及股
东变更等各项手续,尽快使莱州中金股权变更登记至中金黄
金名下。
    3.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在莱州中金股权全部过户登记后,
中金黄金三个月内向黄金集团支付债权转让价款
485,417.64 万元,以及各期债权转让价款自审计基准日至实
际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利息按原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执行。
    4.莱州金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金鹰)欠付往
来款处置。黄金集团全资子公司莱州金鹰欠付莱州中金
2770.33 万元往来款;在莱州中金股权全部过户登记后,中
金黄金从债权转让价款中全额扣除该往来款(扣除金额优先
用于偿还莱州中金欠付黄金集团编号 C71201700015 合同项
下的本金),以偿还此笔往来欠款。
    (五)过渡期损益
    莱州中金 100%股权在过渡期(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
期间)的损益由中金黄金享有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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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
    1.莱州中金独立法人身份不因本次交易而改变,仍将独
立承担自身的债权债务;
    2.莱州中金仍将独立、完整地履行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不因本次交易产生人员安排或职工安置问题;
    3.在股权交割完成后,莱州中金应与中金黄金签订债权
债务协议,按照该债权债务协议约定将 485,417.64 万元债
务及利息,支付给中金黄金。
    (七)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
务和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
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
    黄金集团、中金黄金、莱州中金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协议成立;并在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协议生效。
    1.黄金集团已经履行本次交易所需的决策程序,并审议
通过;
    2.中金黄金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莱州中金无对外担保及委托理财情
况。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莱州中金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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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与高质量发展
能力。交易完成后,莱州中金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进一步减少中金黄金与黄金集团关联
交易与同业竞争。
    黄金集团全资企业莱州金鹰欠付莱州中金 2770.33 万元
往来款。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在标的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
中金黄金名下当日,中金黄金从目标债权转让价款中全额扣
除(扣除金额优先用于偿还莱州中金欠付黄金集团编号
C71201700015 合同项下的本金),以偿还此笔往来欠款。
    上述议案现提请会议审议。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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