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2-07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
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拟
审议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阅,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基于独立、客
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子公司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事宜,符合其
经营需要及发展方向,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
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
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下属子公司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
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田志龙、王雄元、郭月梅、陈真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