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3-10-28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提供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2024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预案
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4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协议按照公平合理的
原则及正常行业条款订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4 年持续性关联交
易框架协议》,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2024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预案
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协议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正
常行业条款订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喻世友 林斌 聂炜 李志坚
202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