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教育数字内容服务运营平台项目、长江数字即 时印刷连锁网络项目、跨区域文化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 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项目, 计划投资 58,520.05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41,000.00 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2,362.93 万元,其中 41,000.00 万元投入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 项目,其他剩余募集资金 1,362.9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长江出版传媒文化 科技园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新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并产生收益。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31 号文核准,由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 1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965,824 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6.7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7,079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 费用 2,6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4,39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280.48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118.52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1-13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计划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计划募投 已使用募 剩余募集 投资 项目名称 号 项目金额 集资金 资金金额 进展 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 MALL 一期项目 1 18,000.00 18,000.00 已终止 (宜昌)项目 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 MALL 一期项目 2 已变更 (襄阳)项目 3 教育数字内容服务运营平台项目 20,000.00 285.87 19,714.13 拟变更 4 长江数字即时印刷连锁网络项目 12,047.00 12,047.00 拟变更 5 长江合版网络印刷建设项目 已变更 6 跨区域文化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项目 10,583.52 10,583.52 拟变更 7 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全程服务项目 9,499.00 9,499.00 已结项 8 银兴连锁影城项目 已变更 9 数字阅读与网络原创平台项目 3,200.00 3,200.00 已结项 10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已完成 变更项目:实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 25,789.00 22,611.86 3,177.14 实施中 合计 114,118.52 50,596.73 63,521.79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97,794.64 万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2018 年 2 月 9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处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大型跨区域连锁文 化 MALL 一期(宜昌)项目和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 MALL 一期(襄阳) 项目,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36,000 万元及其利息将继续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长江传媒关于处置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2019 年 4 月 19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大型跨区域连锁文化 MALL 一期项目(襄阳)项目”“长江合版 网络印刷建设项目”“银兴连锁影城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额合计 25,789.00 万元全部投入到变更后募集资金新项目“实 体书店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长江传媒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019 年 12 月 25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 案》,同意“体验式学前教育数字内容全程服务项目”予以结项,并 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3 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的《长江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2021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数字阅读与网络原创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 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 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的《长江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总 体情况、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公司拟 将“教育数字内容服务运营平台项目”“长江数字即时印刷连锁网络 4 项目”“跨区域文化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长江出版传媒 文化科技园项目”。新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58,520.05 万元,公司拟变 更项目募集资金 42,362.93 万元,其中 41,000.00 万元投入到新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 1,362.9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1.19%。新项目实施 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华书店集团”)。具体变更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变更前 计划募投 剩余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资金金额 1 教育数字内容服务运营平台项目 20,000.00 19,732.41 2 长江数字即时印刷连锁网络项目 12,047.00 12,047.00 3 跨区域文化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项目 10,583.52 10,583.52 合计 42,630.52 42,362.93 变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 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项目 58,520.05 41,000.00 2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62.93 1,362.93 合计 59,882.98 42,362.93 注:教育数字内容服务运营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9,714.13 万 元,利息收入 18.28 万元,合计 19,732.41 万元。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教育数字内容服务运营平台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目前项目基本完成平台系统研发及部分基础教育配套数字资源 的生产加工等,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5.87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19,732.41 万元(含累计银行存款利息)尚未投入使用,存放于募集 5 资金专户。 2、长江数字即时印刷连锁网络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2,047 万元,目前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3、跨区域文化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0,583.52 万元,目前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变更具体原因 因市场环境、技术等发生变化,“教育数字内容服务运营平台项 目”“长江数字即时印刷连锁网络项目”“跨区域文化智慧物流服务平 台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方案已与市场严重脱节,已不具备 实施可行性无法实施。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发行业务整体规模也会相应得到 提升,从长远来看,新华书店集团物流仓储中心将不能满足公司的需 求,同时新华书店集团物流仓储中心位于武汉三环线内,由于交通限 行管制,不利于物流中心货物运输,区域位置及交通环境也不适合拓 展发展空间。为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促进产 业链更好地合作与发展,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市场环境变化等 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拟将上述三个募投项 目进行变更。将上述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42,362.93 万 元,其中 41,000.00 万元投入到公司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长江出版传 媒文化科技园”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362.9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 (四)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98024732C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大道 33 号 法定代表人:邱从军 注册资金:柒亿伍仟柒佰捌拾玖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出版物批发;出版物 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复制;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 险货物)。一般项目: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 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图书管理服务; 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品牌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园区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软件开发;数据 处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艺创作;数字文化创意技 术装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教学专用仪器 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7 纸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打字复印;玩具、动漫 及游艺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 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 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 限公司 100%股权。 (五)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新募投项目“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项目 2、实施主体: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 子公司。 8 3、项目地点:孝感市临空经济区汉孝大道与科源路交叉处,汉 孝大道以东,科源路以北。 4、项目内容: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项目位于孝感市临空经 济区,项目依托长江传媒出版文化产业集群,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驱动, 充分发挥产业资源整合优势,推动出版文化深度融合发展。项目规划 用地面积约 190.43 亩,总建筑面积约 10.90 万㎡,主要建设新华书 店集团图书分拣中心、印务车间、物资仓库、综合楼等配套设施。项 目以大数据管理中心、供应链管理和应用中心、绿色印刷中心、智能 高效物流作业中心为具体定位,集聚整合出版印刷及仓储物流产业链 与供应链,打造集湖北教材教辅及图书仓储物流中心、教材教辅绿色 印刷基地、华中地区出版印刷物资交易中心、出版文化产品智慧物流 中心于一体的现代化出版文化科技产业园区。 5、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预算为 58,520.05 万元,其中 41,000 万元拟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筹资金解决,建设投资估算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估算 占总投资比例 1 工程费用 47,748.22 81.59%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034.96 13.73% 3 基本预备费 2,736.87 4.68% 建设投资合计 58,520.05 100.00% 6、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 1.5 年,预计 2025 年 1 月达到可 使用状态。 9 7、经济效益及回收期:本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4.24%, 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11.38 年。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 2019 年 10 月 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9 号令公布的《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二十九、现代物流业”中“物流信息服务技术” “智能仓储分拣配送技术”“绿色物流设施建设和运营”及“物流枢 纽建设与运营”等,均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本项目选址在孝感 市临空经济区实施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项目,将产业链条上的企 业集中到同一园区,有助于公司促进产业链全面合作与共同发展。建 设智能仓储物流、绿色制造产业园区,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促进物 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文化产业链共同发展,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 2、利于拓展公司产业链融合发展 武汉孝感临空经济区是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两型社 会”建设的十大重点示范区之一,区位交通便利、生态环境好、开发 建设潜力大。在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建设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可 很好地利用武汉及周边城市圈物流业发展的新机遇,以及孝感市临空 经济区得天独厚的环境条件,将产业链条上的企业集中到同一园区, 既可以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又可以促进产业 链更好地合作与发展,实现长江传媒加快发展的目标。 3、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10 物流业作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来社会物流 总额一直保持着平稳增长的趋势。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据, 2012—2022 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从 177.3 万亿元增长至 347.8 万 亿元,工业物流在社会物流总额中的占比最高,2022 年工业品物流 总额 309.2 万亿元,占比 88.93%。从需求方面来看,物流需求增速 稳中渐升,2022 年社会物流总费用达 17.8 万亿元,同比增长 4.4%。 新项目的实施顺应我国物流业快速发展趋势,是智能物流与绿色 制造的融合创新发展,是公司产业链合作共进的新兴园区,将通过物 流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提高物流园区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为本项目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 四、新项目所需的审批及备案程序 截至目前,长江出版传媒文化科技园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人防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证照。 五、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对必要性、 可行性、市场前景等进行了研究,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趋势, 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如市场风险、 技术风险、行业周期等原因导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会根据市场环境等变化,加强内控管理,有效化解风险。 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11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募集资金使 用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项目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产业链融合发展,强化公司主营业 务仓储物流保障,拓展产业链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 步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是公司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做出的,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本次将部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人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12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及未来 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 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进一步突出主业发展,推动产业升 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也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13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长江传媒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