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节能风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意见(2023年第一次)2023-11-28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意见
(2023 年第一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
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
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
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
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
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
报告>的议案》。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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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
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
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
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我们同意将该报告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 中 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意见之签字 页 )
独立董事签名 :
李 宝 山:
王 志 成:
刘永 前:
3
( 此 页 无 正 文 , 为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届 董 事 会 独
立董 事 第 一 次 专 门 会 议 意 见 之 签 字 页 )
独 立董 事签名 :
李 宝 山:
王 志 成:
刘 永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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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 节 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意见之签字 页 )
独 立董 事签名 :
李 宝 山:
王 志 成:
刘 永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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