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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力斯: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3-07-03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8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 年第二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1400.4094 万股,行
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自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累计行权 14.5719 万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
量的 1.0405%。
    ●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284.3273 万股,行
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暂无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
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7 月 9 日,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
日,公司出具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7 月 26 日为首次授
予日,授予 2,763 名激励对象 3,33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6.03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 3,286.4 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 2,708 人,行
权价格为 66.03 元/份。
    (六)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
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99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713.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6.03 元/股。
    (七)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 713.6 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 996 人,行权
价格为 66.03 元/份。
     (八)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的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338.2329 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437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
的行权数量为 1,476.6921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16.3147 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826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296.7598 万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860.7157 万
份予以注销,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874.1575 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①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情
况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暂未行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首次授予部分累计行权 14.5719 万股,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的 1.0405%。
     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情
况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暂未行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暂无
行权。
     2、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①2023 年第二季度,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无激励对象参与行
权;
     ②2023 年第二季度,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无激励对象参与行
权。
     4、行权价格:66.03 元/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未行权,不
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的情形。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行权新增的股份在转让时应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因股票期权行权增发导致股本变化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             1,507,370,567             0           1,507,370,567

股份总数                 1,507,370,567             0           1,507,370,567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无激励对象行权,不存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无激励对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均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