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股份: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9-26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
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
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中南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桐昆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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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核查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级,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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