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滨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滨化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现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本次聘任的公司副总裁刘培成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副总 裁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审议,其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刘培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杨 涛 李文峰 李海霞 郝银平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