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23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6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锋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
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
《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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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保持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高度一致,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
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刘锋、闫进福、陈磊磊、孙凤美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故监
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能够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刘锋、闫进福、陈磊磊、孙凤美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故监
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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