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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股份:2023-068+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营企业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营企业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 合同金额:人民币 513,636,527.10 元(含税)。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维”)涉及项目合同金额为 275,533,200.9 元。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合同的签署将对四川三维合同执行年度的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并将增加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收益。
    ●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
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
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


    公司前期已披露了合营企业四川三维收到四川成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送达
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其与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中标《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预
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营
企业联合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联合体已于近日与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市域(郊)铁路成都至
眉山线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成品管片采购合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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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当事人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正兴街道蜀州路 2828
号附 OL-05-202305030 号
    (4)法定代表人:贺蕾铭
    (5)成立日期:2013-12-05
    (6)营业期限:2013-12-05 至无固定期限
    (7)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
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建
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工程、铁路
工程设计与施工;销售建筑材料。
    合同对方当事人与四川三维、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买方: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卖方:联合体
    1、供应范围及供应时间
    1.1 供应范围:预制混泥土成品管片供货范围为成都市、眉山市。
    1.2 供应时间:管片供货周期为: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最终以招标人、合同买方根据施工进度提供的供货工期为准。
    2、价格
    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513,636,527.10 元。税率为 13%。合同总价的 4%为
支付给买方的总包管理费人民币 20,545,461.08 元(已计入总价)。以经政府审计
机关确认的审计方式开展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作为最终结
算依据。具体计价方式及计价标准详见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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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履约担保的额度
    履约担保的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10%,履约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现金担保采用通过基本账户转账至买方履约保证金专户,银行保函必须为见票即
付不可撤销的无条件保函。
       4、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
款:
    4.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
份并经审计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
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
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进度款。
    4.2 进度款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
    (5)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4.3 结清款
    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
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 5%的结清款。
       5、运输和交付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卖方应根据合同
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
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
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合同材
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
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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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签署将对四川三维合同执行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将
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2、本合同的履行对四川三维及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
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
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
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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