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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达合金: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2023-05-10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3-034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审议情况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
置出资产,与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持
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并向锦江集团等 18 名
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置换后三门峡铝业剩余股权,同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
重组相关事宜。本次重组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截至目前,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已经届满。
    二、本次重组相关进展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福达合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
监许可[2022]3078 号),对公司本次重组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要求公司董事
会应当自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
核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申请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
进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73)。
    三、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延长情况
    为确保本次重组后续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重组相关
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
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通过审核及最终同意注册的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为《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