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7-29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为金能化学提供的人民币 17,890.85 万元保证担保。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741,000 万元,已
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80,491.85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青岛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以下简称“青岛农商银行”)申请开立
22,758,249.00 美元信用证,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开立信
用证合同》,合同编号:青农商西海岸分行贸融字 2023 年第 146 号,信用证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办理完毕。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青岛农商西海岸分行高保字 2023 年第 095 号,担保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09 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金能化学总资产为
12,788,526,775.59 元、总负债为 4,641,545,429.74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3,816,984,420.15 元、净资产为 8,146,981,345.85 元、净利润为
-138,430,025.88 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33,000 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
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担保期限:2023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
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金
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741,000 万元,已实际使
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80,491.85 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