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1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青岛”)、金能化学(齐 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齐河”)、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国贸”)。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2023 年 8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人民币 97,868.01 万元保证担保,为金能化学齐河提供人民币 786.38 万元保证担保,为金狮 国贸提供人民币 22,679.30 万元保证担保。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2023 年 8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的人民币 65,508.83 万元保证担保。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金能化学齐河提供 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680,000 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37,478.96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1)为满足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开立25,000万元银行 承兑汇票,于2023年7月31日与建设银行签订编号为99780092302023070185的《银 1 行承兑协议》,扣除承兑保证金后占用担保额度2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于2023 年8月1日办理完毕。 (2)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建设 银行申请开立24,750,000美元信用证,于2023年7月29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 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3年8月4日办理完毕。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建黄岛金能最高保 2022-002 号,担保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7 年 6 月 9 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1)为满足资金需求,金能化学齐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 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 4,560,000.00 元,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 84010420230000057 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办理完毕。 (2)为满足资金需求,金能化学齐河向农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 3,259,650.62 元,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 84010420230000057 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办理完毕。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84100120230000164,担保期限自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33 年 4 月 10 日,担保 金额 50,000 万元。 (3)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向农业银行 申请开立 29,653,119 美元信用证,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 84040120230000538 的《进口开证合同》,信用证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办理完毕。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84100520230000101,担保期限自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2 月 15 日,担保 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为满足资金需求,金能化学齐河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齐河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 44,148.80 元,于 2023 年 3 2 月 30 日与工商银行齐河支行签订编号为 0161200030-2023 年齐河(保)字 00036 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办理完毕。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齐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0161200030-2023 年齐河(保)字 0018 号,担保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14 日至 2028 年 3 月 14 日,担保金额 50,000 万元。2023 年 3 月 30 日,金能化 学齐河与工商银行齐河支行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0161200030-2023 年 齐河(抵)字 0014 号,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1)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立 2,763.15 万 元人民币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与中国银行签订编号为 2023 年青西在线保函字 005 号的《国结网银单证服务 BOCNET-D-CES 系统在线保函业 务合作协议》,保函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办理完毕。 (2)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申请 开立7,449.52万元人民币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于2023年1月31日与中国银行签订 编号为2023年青西在线保函字005号的《国结网银单证服务BOCNET-D-CES系统在 线保函业务合作协议》,保函于2023年8月21日办理完毕。 (3)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申请 开立2,962.70万元人民币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于2023年1月31日与中国银行签订 编号为2023年青西在线保函字005号的《国结网银单证服务BOCNET-D-CES系统在 线保函业务合作协议》,保函于2023年8月25日办理完毕。 (4)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银行申请 开立3,601.81万元人民币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于2023年1月31日与中国银行签订 编号为2023年青西在线保函字005号的《国结网银单证服务BOCNET-D-CES系统在 线保函业务合作协议》,保函于2023年8月31日办理完毕。 2023年2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3年青西中银司保字020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担 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新区分行 3 (1)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西海岸分行”) 申请办理1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3年8月17日签订编号为0380300016-2023 年(承兑协议)00033号的《银行承兑协议》,扣除承兑保证金后占用担保额度 8,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于2023年8月17日办理完毕。 2023年8月17日,公司与工商银行西海岸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380300016-2023年开发(保)字0067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4 年2月1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2)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工商 银行西海岸分行申请办理1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23年8月25日签订编号为 0380300016-2023年(承兑协议)00035号的《银行承兑协议》,扣除承兑保证金 后占用担保额度8,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于2023年8月25日办理完毕。 2023年8月25日,公司与工商银行西海岸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380300016-2023年开发(保)字0069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8月25日至2024 年2月2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开立2,302.79万元见索即付 履约保函,于2022年8月29日与浦发银行签订编号为BH691423000020的《开立保 函/备用信用证业务协议书》,保函于2023年8月30日办理完毕。 2022年5月27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B6914202200000020,担保期限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担保金额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开立31,280,000美元信用证, 于 2023年8月29日与交通银行签订编号为青西开证20230829号的《综合授信项下开 立进口信用证额度使用申请书》,信用证于2023年8月31日办理完毕。 2022年5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青开交 4 银综合20220511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担保金额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二)本次解除担保情况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开立15,000万元银行承 兑汇票,于2022年8月2日与民生银行签订编号为公承兑字第ZX22000000392338 号的《银行承兑协议》。截至2023年8月2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银行承兑汇 票全部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2年6月1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 高保字第DB2200000024774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担保 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开立23,138,000.00美元信用 证,于2023年7月5日与中信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3 年7月6日办理完毕。截至2023年8月4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结清,对 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6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 信青人银最保字第230038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7日,担保 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3、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青岛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以下简称“青岛农商银行”)申请开立 22,758,249.00美元信用证,于2023年7月26日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开立信用证 合同》,合同编号:青农商西海岸分行贸融字2023年第146号,信用证于2023年7 月27日办理完毕,截至2023年8月8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结清,对应 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5月8日,公司与青岛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5 青岛农商西海岸分行高保字2023年第095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5 月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建设银行申 请开立24,750,000美元信用证,于2023年7月29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 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于2023年8月4日办理完毕。截至2023年8月31日,金能化 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2年6月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 黄岛金能最高保2022-002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担保金 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能化学青岛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09 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6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青岛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金能化学青岛总资产为 12,942,330,276.19 元、总负债为 4,756,703,061.68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3,937,931,538.35 元、净资产为 8,185,627,214.51 元、净利润为-87,040,264.90 元。 (二)金能化学齐河 1、名称: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MABX5G2N97 3、注册资本:柒亿陆仟叁佰捌拾肆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壹角伍分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08 月 16 日 6、法定代表人:谷文彬 7、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西路 1 号行政办公楼 505 室、507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 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 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7 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齐河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金能化学齐河总资产为 226,595,818.24 元 、 总 负 债 为 114,664,899.13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为 66,562,737.96 元、净资产为 111,930,919.11 元、净利润为-1,274,174.59 元。 (三)金狮国贸 1、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BMWWA61G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05 月 05 日 6、法定代表人:伊国勇 7、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 45 号东办公楼二楼 216-2-1 室(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 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金狮国贸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金狮国贸总资产为 1,539,699, 636.17 元、总负债为 1,458,372,841.45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458,372,841.45 元、净资产为 81,326,794.72 元、净利润为-20,092,843.46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 8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 (二)农业银行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33 年 4 月 10 日 (2)《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120,000 万元 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 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2 月 15 日 (三)工商银行齐河支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9 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 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 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3 年 3 月 14 日至 2028 年 3 月 14 日 (四)中国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63,000 万元 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的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期限: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 (五)工商银行西海岸分行 (1)《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0380300016-2023 年开发(保)字 0067 号》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新区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 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 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10 担保期限: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7 日 (2)《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0380300016-2023 年开发(保)字 0069 号》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新区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担保范围: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 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 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3年8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 (六)浦发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44,0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保 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本合同而发生额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担保期限:2022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 (七)交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55,000 万元 11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限: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 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金能化学齐河提供的 担 保 合 同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680,000 万 元 , 已 实 际 使 用 的 担 保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37,478.96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