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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能科技: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0-10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青岛”)、金能化学(齐
    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齐河”)、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国贸”)。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2023 年 9 月,公司为金能化学齐河提供人民币 980.32
    万元保证担保,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人民币 69,057.50 万元保证担保。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2023 年 9 月,公司为金狮国贸提供的 22,679.30 万元保
    证担保,为金能化学青岛提供的 56,190.45 万元保证担保。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金能化学齐河提供
    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755,000 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28,647.03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1)为满足资金需求,金能化学齐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
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 2,604,609.22 元,于 2023




                                     1
年 4 月 11 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 84010420230000057 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办理完毕。
   (2)为满足资金需求,金能化学齐河向农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
7,198,579.00 元,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 84010420230000057
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办理完毕。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84100120230000164,担保期限自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33 年 4 月 10 日,担保
金额 50,000 万元。

    2、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33,000,000美元信用证,
于2023年9月5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905014号
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3年9月11日办理完毕。
    2023年8月15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2023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14006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
月14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南洋商业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申请开
立30,360,000美元信用证,于2023年9月12日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
青进口开证字091201号的《开立国际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3年9月18日
办理完毕。
    2023年3月30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GC2023021400000067,担保期限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担保金
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办理2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
票,2023年9月25日签订编号为0851813的《银行承兑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于2023
                                     2
年9月25日办理完毕。
    2023年9月20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836723_001,担保期限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二)本次解除担保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向农业银行申请开
立 29,653,119 美 元 信 用 证 , 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与 农 业 银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84040120230000538的《进口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3年8月21日办理完毕,截
至2023年9月14日,金狮国贸已将上述信用证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2月16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84100520230000101,担保期限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担保金额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2、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日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开立33,000,000美元信用证,
于2023年9月5日与日照银行签订编号为2023年日银青岛国际开证字第0905014号
的《国际信用证开证合同》,信用证于2023年9月11日办理完毕,截至2023年9
月20日,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信用证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3年8月15日,公司与日照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2023年日银青岛高保字第0814006号,担保期限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
月14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青岛向恒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开立37,500万元银行承兑汇
票,于2022年9月27日与恒丰银行签订编号为2022年恒银青承字14092701号的《开
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于2022年9月27日办理完成,截至2023年9月27日,
金能化学青岛已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结清,对应的担保责任解除。
    2022年9月23日,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3
2022年恒银青承高保字第14092301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7
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能化学青岛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09 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青岛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4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金能化学青岛总资产为
12,942,330,276.19 元、总负债为 4,756,703,061.68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3,937,931,538.35 元、净资产为 8,185,627,214.51 元、净利润为-87,040,264.90
元。
    (二)金能化学齐河
    1、名称: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MABX5G2N97
    3、注册资本:柒亿陆仟叁佰捌拾肆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壹角伍分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08 月 16 日
    6、法定代表人:谷文彬
    7、住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西路 1 号行政办公楼 505
室、507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
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
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
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齐河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金能化学齐河总资产为
226,595,818.24 元 、 总 负 债 为 114,664,899.13 元 , 其 中 流 动 负 债 为
66,562,737.96 元、净资产为 111,930,919.11 元、净利润为-1,274,174.59 元。

    (三)金狮国贸
    1、名称: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BMWWA61G

                                       5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 年 05 月 05 日
    6、法定代表人:伊国勇
    7、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 45
号东办公楼二楼 216-2-1 室(A)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
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金狮国贸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金狮国贸总资产为 1,539,699,
636.17 元、总负债为 1,458,372,841.45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458,372,841.45
元、净资产为 81,326,794.72 元、净利润为-20,092,843.46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农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2023年4月11日至2033年4月10日
   (二)日照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6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
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
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3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
   (三)南洋商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定属于本合同
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
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
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
清偿时确定。
   担保期限: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
   (四)北京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 (最高限额为币种
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
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
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


                                    7
担保范围中。
    担保期限: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
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金狮国贸、金能化学齐河提供的
担 保 合 同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755,000 万 元 , 已 实 际 使 用 的 担 保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28,647.03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