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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丽家居: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0-26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2023-046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街道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楼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
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21       爱丽家居           2023/1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7:00)到公司 7 楼会议室办
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街道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7 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
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 16:0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
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
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
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建议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
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虹
    联系电话:0512-58506008
    传真号码:0512-58500173
    电子邮箱:elegant@eletile.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街道
    邮编:215626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