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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26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新娥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全文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
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
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结合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存储
与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
宏和”)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
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监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
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中信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
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民生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
(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监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
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民生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
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汉口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拟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
下简称“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监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
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等值伍仟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汉口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伍仟万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
司为前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本金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合计担保的最高额限度为伍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
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7月18日实施完
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1816元/股调整为4.1516元
/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62元/股调整为3.5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9)。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