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议案的审议和表决过程中,能严格遵循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 2023 年 8 月 18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