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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芯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8-15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4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
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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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1.65 元/份调整为 61.40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0.15 元/股调整为 29.90 元/股;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4.93 元/份调整为 64.68 元/份;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1.79 元/股调整为 31.54 元/股。
    2、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0.19 元/份调整为 119.94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9.67 元/股调整为 59.42 元/股。
    3、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1.75 元/份调整为 71.50 元/份;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9.86 元/股调整为 39.61 元/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9.86 元/股调整为 39.61 元/股。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分别取得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
激励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
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
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
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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