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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10-2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津
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
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42 元/股
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5.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