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6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合营公司分红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合营公司宁波长华布 施螺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布施螺子”)51%的股权。根据长华布施螺子董 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可分得现金红利人民币 41,507,444.64 元。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收到长华布施螺子分红款 41,507,444.64 元,公司 采用权益法对长华布施螺子进行核算,上述分红不影响公司 2023 年报表利润及 2023 年合并报表利润,因此,该分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