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源微:芯源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3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25.25 万股,其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6.75 万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10.5 万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8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宋雷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0-036)。
4、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8)。
5、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8)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10)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宋雷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4 月 1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1-028)。
(4)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5)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8)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本次归属数
获授限制 量占已获授
本次归属数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予的限制性
量(万股)
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共 9 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 9 人) 13.5 6.75 50%
合计 13.5 6.75 50%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可归属数量
获授限制 占已获授予
可归属数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的限制性股
(万股)
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张新超 中国 财务总监 1.00 0.30 30%
王绍勇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00 1.20 30%
程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0.60 30%
张怀东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0.60 30%
赵乃霞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00 0.60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共 25 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5 人) 24.00 7.2 30%
合计 35.00 10.5 3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计 36 人,可归属数量共计 19.5 万股。考虑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宗润福、李风莉、陈兴隆、顾永田、汪明波、崔晓微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内
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上述六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所涉及的 9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将暂
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
宜。
3、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
获授限制 占已获授予
可归属数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的限制性股
(万股)
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共 42 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42 人) 16.00 8 50%
合计 16.00 8 5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1 人,其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授予 9 人,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9 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授予 36 人,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30 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宗润福、李风莉、陈兴隆、顾永田、汪明波、崔晓微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内
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
司再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 42 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42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5 月 24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5.25 万股,其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6.75 万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10.5 万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8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92,618,399 252,500 92,870,899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出具了《辽宁
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报告》(辽腾验审【2023】012 号),
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止,公司已收到 81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9,973,750 元,其中计入股
本人民币 252,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9,721,250 元。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65,977,387.50 元,公司 2023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0.71 元/股;
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92,870,899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3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2,5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7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