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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赛生物: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30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3-091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 396 弄 11 号 9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普通股股东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82,489,3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82,489,3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564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564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公司董事长 XIUCAI LIU(刘修才)博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本次会议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臧慧卿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
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 6 人,公司董事长 XIUCAI
LIU(刘修才)博士因个人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臧慧卿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和通讯结
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82,489,185 99.9999        205 0.0001           0 0.0000


2.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380,020,209 99.3544 2,469,181 0.6456               0 0.0000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380,020,209 99.3544 2,469,181 0.6456                   0 0.0000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380,012,710 99.3524 2,476,680 0.6476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82,489,185 99.9999           205 0.000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     92,865,5        99.999                                0.000
  3                                                 205     0.0003        0
          补充流动资金        76              7                                    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2、 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明星、龚丽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