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华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3-032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 99 号 9 楼西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1,363,31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1,363,3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6.2485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248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 ZHOU XUN WEI 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问问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251,295,588 99.9730 67,730 0.027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251,295,588 99.9730 67,730 0.027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251,295,588 99.9730 67,730 0.027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 (%) 数 (%)
号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1 68,361,804 99.9010 67,730 0.0990 0 0.0000
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2 68,361,804 99.9010 67,730 0.0990 0 0.0000
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3 年
3 68,361,804 99.9010 67,730 0.0990 0 0.0000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至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 至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勇、吴尔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