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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芯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5-06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持有公司股
份 15,530,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47%。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3 年 1 月 6 日起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 2023 年 5 月 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产业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且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此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产业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
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
定,且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产业基金投资公司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故产业基金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收到股东产业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1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国家集成电
路 产 业 投 资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15,530,580
                                     15,530,580                 6.47%
基 金 股 份 有 大股东                                                    股
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以上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国家集成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5/27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电路产业     4,800,00    过:2%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要
投资基金     0股                   4,800,000 股        2023/11/2
股份有限                                               6
公司
           产业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且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

       产业基金投资公司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故产业基金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发行的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股 5%以上股东产业基金(以下简称“本单位”或“本企业”)作出相关承
       诺如下:

                                                 2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单位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上市后,本企业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
定和监管要求。本企业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
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4)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本企业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等。本企业减持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发行人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
择机进行减持。
    (5)本企业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将按公司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办理。
    (6)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3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
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 持 计 划 实 施 是 否 可 能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风 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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