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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芯科技:关于购买房产的公告2023-05-27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增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吸引和招
聘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并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苏州国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芯科技”)拟向苏州市狮山总部园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山总部园”)购买狮山总部产业园(上市企业总部园 K
地块)9 号楼 1-17 层整栋房产,该房产位于马市路南、汾湖路西(拟用汾湖路
99 号,具体以公安批复为准),该房产地上建筑物面积预计约 23,411.11 平方
米(暂估数据,其面积最终以建成后的实测结果为准),购房总价款不超过人民
币 2.5 亿元(暂估数据,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用于满足公司研发及办公
需求,同时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拟购买标的房产的资金来源于部
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本次购买房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此次购置房产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出售人协商交易
具体条款、签署相关购买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市狮山总部园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 107 号永新大厦 1 号楼 708
    法定代表人:张敏
    注册资本:400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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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WY7029C
     主要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狮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2018 年 7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项目的建设开发高新技术及产品设计、开发、销售、服务及其信息
咨询科技、经贸、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咨询自有房产出租,为企业提
供后勤保障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
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型属于购买资产。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交易标的:狮山总部产业园(上市企业总部园 K 地块)9 号楼 1-17 层整栋房
产
     房屋坐落:马市路南,汾湖路西(拟用汾湖路 99 号,具体以相关部门批复
为准)
     房屋用途:办公及研发
     购房面积:地上建筑面积预计约 23,411.11 平方米(暂估数据,其面积最终
以建成后的实测结果为准)
     购房价格: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暂估数据,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
为准)
     资金来源: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标的产权权属状况:标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标的房产目前处于建设收尾阶段,暂未投入运营
使用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标的房产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共同协
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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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拟签订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苏州市狮山总部园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狮山总部产业园(上市企业总部园 K 地块)9 号楼 1-17 层整
栋房产
    3.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房产含税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暂估,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4.标的物总价款的支付:分期付款。
    5.协议生效:本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交付时间安排:拟在后续的相关协议中约定。
    六、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标的房产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的研发、办公需求,同时保障公司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来源于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等
情形,亦无其他安排。
    七、购买房产的必要性

    公司原计划在枫桥 2.5 产业园(通过国有土地招拍挂购得使用权)新建研发
中心大楼实施募投项目,现根据政府对土地集约管理的统一安排,该地块将被列
入收储计划,因此公司无法继续在该地块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各项业务进
展较为迅速,研发人员及公司员工增加较多,公司急需快速增加研发及办公场所,
而另行购置土地并新建研发中心大楼需花费较长时间,难以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
设周期要求和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司拟通过购置房产实施募投项目,从
而大幅缩减建设周期,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求,加快
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本次购买房产可进一步改善办
公环境,提升对行业专业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员工归属感,增强公司的研发创新
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
    购置房产的新地点交通便利,周边配套成熟,距离公司现办公地点约两公里,
有利于保持员工稳定,便于后期物料运输及管理,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更符合
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公司在苏州市高新区狮山总部产业园落地办公,可以受益于
上市公司和半导体产业集群效应,并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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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通过购置房产更符合公司成本与效益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资使用效
率及效果。

    八、对公司的影响及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房产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研发需求,符合公司战略规
划及业务拓展的需要。目前公司的办公场所为租赁物业,购置新的办公楼,确保
公司拥有充足的办公交流和培训场地,有利于给员工创造优质的办公环境,提升
员工工作效率,更好地吸引优秀人才,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及综合竞
争力。未来公司将在新购的房产处开展研发、办公等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研发
能力,并能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本次购买房产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计划与狮山总部园签署
购房协议,后续正式购房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双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公司将根
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本次拟购置的标的房产目前处于建设收尾阶段,后续可能存在政策环境、房
 产建设进度、房产自身手续不全等因素导致不能如期交付的风险。本次拟购买房
 产事项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买房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产
品技术研发及办公的长远需求,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和自有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购买房产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购买房产,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未来战略发展的方向,
能进一步满足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及办公的长远需求,同时也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对公司长期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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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购买房产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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