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 有研粉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有研粉材签订《保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2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有研粉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材的业务发展情况,对有研粉材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有研粉材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有研粉材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1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导有研粉材及其董事、监事、高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有研粉材依照相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7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 范等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对外 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有研粉材严格执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有研粉材的信息披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10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况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2 年度,有研粉材及其控股股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2 年度,有研粉材及其控股股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诺的情况 报告 应当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 2022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 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13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 报告的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本 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 本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2022 年度,有研粉材未发生前述 14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情况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重点 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有研粉材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 15 益; 现场检查的情形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 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 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有研粉材存在重大问题。 3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品质直接影响到下游终端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随着应用 领域的扩展和终端产品的迭代升级,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应用拓展,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 争发展的要求。如果在研发竞争中,公司的技术研发效果未达预期,将导致公司 面临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 2、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建立了一支涵盖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设计、粉体材料制备、产业化技术和 粉体材料应用评价等环节的研发队伍。随着公司上市、产能扩大后,公司对于懂 技术、善应用的高素质技术人员需求将进一步提高。若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方法管 理增长的技术团队,可能会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进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不 利于公司维持核心竞争力。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在研发设计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发生研发完成后未对研发成果进行有效保护, 导致研发成果内部泄密、被他人抄袭、自身被他人授权专利限制使用的风险。如 果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还积累了许多尚 未公开的设计、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工艺经验,如果这些工艺、技术发生泄密并被 行业内竞争企业掌握,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 (二)经营风险 1、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的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产品作为基础工业原材料,下游应用领域包括 金刚石工具、粉末冶金、摩擦、电碳、消费电子等,终端领域覆盖制造业诸多领 4 域,公司经营发展受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整体经济形势的变化影响较大,未来 如果下游各应用领域需求持续低迷,将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国际化运营风险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面临地缘政治冲突、新一轮滞胀、部分经济体的衰退风险 等不确定性逐步加大,目前,公司拥有英国、泰国两个境外产业基地,国际化经 营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将更加变幻莫测,给国际市场开拓、全球运营管理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将面临更加不确定性的风险。 3、大宗原材料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锡、镍、银等,受全球经济形势趋于下行,全球经济 进入新一轮滞胀、俄乌冲突的持续将对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较大影响,供应 链体系受到冲击,原材料供应商停产停运、市场端物流运输受限等都对经营产生 不利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采购、销售等经营节奏;主要原材料铜、锡、银、 镍等均处于历史高位,一但价格下跌,将带来存货跌价风险,带来公司主营业务 成本的波动,给整体运营带来更大的不缺定性风险。 4、国际市场需求增加带来的汇率风险 受到俄乌战争影响,欧洲客户需求增长,公司出口业务规模较去年同期呈增 长态势,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 面临一定的外汇损失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7,911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 为 17%。若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好应收账款的回收或者客户信用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相关政策的可持续性与优惠幅度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子公司康普锡威、有研合肥、粉末研究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 5 率缴纳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有研重冶享受西部大开发的按 15%的税率缴纳的所得 税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的后续变化可能带来企业纳税的不确定性,让企业承受税 收风险。 (四)行业风险 1、公司掌握了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核心技术,依托核心技术不断拓展应用 领域,随着 3D 打印、注射成型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以及应用领域的逐步拓展,下 游应用对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要求将呈现出个性化、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 2、为抓住光伏、新能源、消费电子等战略新兴领域发展机遇,公司密切关 注行业发展方向和粉体材料技术发展趋势,致力于开拓新领域新方向,但由于行 业发展趋势的不确定性、市场需求的不可预测性、技术研发进展的不确定性等因 素影响,导致公司新产品、新领域的发展无法匹配市场需求的发展,有可能造成 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受市场需求影响销量降低、新产品无法及时规模上量发展满足 市场,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发挥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需求减弱带来的风险 当前,外部环境动荡不安,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 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公司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将更加复杂,如 果经济复苏不及预期,需求持续转弱,将会影响行业需求,给公司运营发展带来 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制造业政策,发挥自身核心技术优势,不断 拓展应用新技术,持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提升产品竞争力。 2、国际贸易摩擦带来的经营风险 全球多数国家对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的进口无特别的限 制性贸易政策,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北美洲、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是近 几年全球经济的低迷促使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可能会对公司产品的出口带来 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尚不属于美国加征关税的范围,美国出台的加征关 6 税政策目前对公司经营业绩无直接影响,但如果美国及其他国家或境外地区针对 公司主要产品实施进口政策、关税或其他方面的贸易保护措施,公司的经营业绩 可能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减(%) 营业收入 2,780,574,311.88 2,780,806,538.15 -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5,444,299.72 81,230,063.46 -31.7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9,185,427.47 55,082,804.66 -28.86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9,026,786.22 -35,676,585.97 181.36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21,461,083.67 1,091,720,275.34 2.72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457,035,636.81 1,421,225,984.04 2.52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0.84 -36.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 0.84 -36.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38 0.57 -33.33 本每股收益(元/股) 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7 8.25 减少 3.18 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3.58 5.60 减少 2.02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3.29 3.64 减少 0.35 个百分点 例(%)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2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31.74%,基本每股收 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36.90%,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28.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33.33%,主要是以下原因导致:1、公司主要产品铜基金属粉体材料销量较上年 下滑 8.40%,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制造成本增加;2、原材料套期保值产生 的投资收益较 2021 年度减少 1,641.26 万元;3、因汇率波动,导致汇兑净收益较 2021 年度减少 836.83 万元。 2022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181.36%,主要系本期 加强两金管理,加大销售现金回款比例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创新优势 有研粉材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工 信部金属粉体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获批北京市首批金属粉体材料概念验证平台, 同时有北京市金属粉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金属粉末工程 中心、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先进金属材料应用技术联合实验室等多个创新平台。 所属公司康普锡威入选工信部/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先进铜基粉体材 料和微电子互连用合金焊粉分别获批第六批和第七批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 品。 依托各类创新平台,公司打造了一支研发创新团队,包括“国务院政府特殊 津贴”专家 4 人,博士生导师 4 名,硕士生导师 7 名,正高级工程师 17 名,高 级工程师 22 名,其中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 1 名,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 1 名,北京市科技新星 2 名,北京市优秀人才 1 名,北京市优秀青年工程师 4 名, 8 建立了激励创新的柔性团队管理模式,将基础研发、产品研发和应用研发有机组 织起来,持续构建公司科技创新研发竞争力。 (二)产品竞争优势 公司依托扎实的有色金属制粉核心技术,持续构建面向工艺、面向应用的产 品竞争优势,一方面持续提升生产装备的自动化、数字化水平,高度重视并深入 实施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已先后通过国军标、ISO9001、IATF16949 等管理体系 认证;一方面通过深入实施技术营销,深度介入客户需求,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 心,技术为支撑,持续构建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依托高质量的产品,逐步建 立了“有研粉材”、“康普锡威”等公司品牌,同时在细分领域持续打造品类品牌、 产品品牌等品牌体系,并凭借品牌不断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如铜基金属粉体 材料的客户包括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辉门集团、世界知名粉末冶金企业 赫格纳斯集团、国内粉末冶金行业领先企业东睦股份(600114.SH)、国内超硬工 具行业领先企业博深股份(002282.SZ)、国内领先的高铁动车组用粉末冶金闸片 供应商天宜上佳(688033.SH)、国内电碳制品行业规模最大企业之一神奇电碳集 团等,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主要客户包括确信爱法、铟泰科技、弘辉电子等世界 知名锡焊料生产商。 (三)国际化、区域化经营优势 有研粉材在国内的北京、重庆、安徽、山东等区域推进产业布局,充分发挥 区位优势,贴近客户,快速响应,进一步提升产品供应能力,降低运输成本。同 时,公司通过所属英国 Makin 公司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和市场渠道,成功进入 欧洲粉末冶金零部件市场,同客户加强产品技术及工艺交流融合,深入推进公司 国际化经营进程。有研泰国基地 2022 年顺利开工建设,拟通过泰国产业基地建 设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拓展公司海外市场,提升公司海外竞争力,持续拓展 全球市场,相比国内同行业企业具有产业布局优势,在国内外有色金属粉体材料 市场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9 在研发工作方面,公司一方面加强科技影响力建设,金属粉体材料概念验证 平台获批首批北京市概念验证平台,微电子互连用合金焊粉获批第七批工信部制 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康普锡威通过首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有研重 冶获得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另一方面,公司抓住光伏、新能源等 发展机遇,加大新领域研发投入,快速提升导电、导热等功能材料领域技术技术 成熟度,为公司进入新业务领域开好头。2022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9,151.17 万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0.35%;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达到 3.29%。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科研争项力度,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省部级科技 计划项目 6 项。公司创新成果不断丰富,新增申请专利 22 项(国外发明专利 2 项,国内发明专利 18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新增授权专利 17 项(国内发明 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新增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 13 项,团体标 准 1 项;新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 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 技术奖二等奖 1 项。 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授权专利 158 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 132 项,国外 发明专利 1 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 24 项,制定修订行业标准 13 项,团体 标准 5 项;参与编写学术专著 4 部;累计承担或参与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 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17 项,省部级科技计划 项目 31 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20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8,332,008.16 元,其中 2022 年 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人民币 78,039,555.33 元,支付发行费用及增值税税金为 292,452.8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35,136,604.18 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 119,894,472.07 元;2022 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5,317,821.55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 10 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10,728,219.6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6,458,217.94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248,996,368.07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8,039,555.33 本年度支付发行费用及增值税税金 292,452.8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317,821.55 加:汇兑损益 476,036.48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137,861,698.05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38,596,519.89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 募集资金存放金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体 (元) 有研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 10249000000696706 0.00 材 北京怀柔支行 金专户 有研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 10249000000696693 3,358,435.51 材 北京怀柔支行 金专户 有研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 10249000000696717 350,033.08 材 北京怀柔支行 金专户 有研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 3100083429100049920 28,474,122.53 冶 公司重庆綦江支行 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 募集资 5100151261 5,862,063.66 有研泰 股份有限公司 金专户 国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 泰铢账 5100022337 551,865.11(注) 股份有限公司 户 注: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5100022337 泰铢账户余额为 2,739,844.71 泰 铢(人民币为 551,865.11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11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 36.31%股权,有研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56%股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7.87%的股权,系公 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持有有研集团 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名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 合计持股占 本公司职务 称 (股) 量(股) 量(股) 比(%) 董事长 汪礼敏 - 226,001 226,001 0.22 (2018.12.20-2023.02.12) 董事长 (2023.02.13-2025.01.05)、 贺会军 - 120,005 120,005 0.12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 薛玉檩 - 143,805 143,805 0.14 法律顾问 胡 强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20,005 120,005 0.12 李占荣 副总经理 - 102,400 102,400 0.10 刘祥庆 核心技术人员 - 102,793 102,793 0.10 朱学新 核心技术人员 - 75,001 75,001 0.07 王林山 核心技术人员 - 82,196 82,196 0.08 张敬国 核心技术人员 - 61,600 61,600 0.06 赵新明 核心技术人员 - 75,001 75,001 0.07 董事长汪礼敏之弟、生产部 汪 玉 - 123,407 123,407 0.12 主管 副总经理李占荣之妻、质量 白 洁 - 51,396 51,396 0.05 管理部主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