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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研粉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9-0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
有研粉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有研粉材签订《保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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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有研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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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材的业务发展情况,对有研粉材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有研粉材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有研粉材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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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导有研粉材及其董事、监事、高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有研粉材依照相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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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
     范等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对外 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有研粉材严格执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有研粉材的信息披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10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况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3 年半年度,有研粉材及其控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3 年半年度,有研粉材及其控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应当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 2023 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13   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 易所报告的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2
      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本
      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
      本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2023 年半年度,有研粉材未发生
14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前述情况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重点
      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有研粉材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
15    益;
                                                   现场检查的情形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
      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
      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未实现盈利、业绩由盈转亏、营业收入
      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财
16    务指标异常的,保荐机构应当在持续督导跟踪报   有研粉材不存在前述异常情形
      告显著位置就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发表
      结论性意见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有研粉材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3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品质直接影响到下游终端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随着应用
领域的扩展和终端产品的迭代升级,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应用拓展,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
争发展的要求。如果在研发竞争中,公司的技术研发效果未达预期,将导致公司
面临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

    2、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建立了一支涵盖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设计、粉体材料制备、产业化技术和
粉体材料应用评价等环节的研发队伍。随着公司上市、产能扩大后,公司对于懂
技术、善应用的高素质技术人员需求将进一步提高。若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方法管
理增长的技术团队,可能会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进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不
利于公司维持核心竞争力。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在研发设计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发生研发完成后未对研发成果进行有效保护,
导致研发成果内部泄密、被他人抄袭、自身被他人授权专利限制使用的风险。如
果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还积累了许多尚
未公开的设计、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工艺经验,如果这些工艺、技术发生泄密并被
行业内竞争企业掌握,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受到国
内外市场竞争激烈的影响,公司现有产品的价格、毛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从而
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若公司未来无法增强竞争优势,市场地位将会
受到挑战,进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
       2、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锡和镍,上述原材料金属价格波动是公司主营业务成
本波动的主要因素。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在加工费不变的情
况下,原材料金属价格波动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同时影响生产成本
和产品毛利率,若金属价格持续上涨可能导致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随之上升,
带来现金流压力增大的风险。

    由于公司采购订单基本锁定下游客户订单中约定的原材料价格,原材料金属
价格波动传导至公司下游客户,原材料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会对下游客户的生
产经营造成影响。在原材料金属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会导致公司下游客户生
产成本提高,若下游客户不能妥善应对,则可能会导致其盈利能力下降甚至经营
困难,进而导致公司对客户的持续销售或销售回款受到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风
险。

       3、套期保值的风险

    套保是为了规避原材料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公
司由于生产流程的原因,部分存货和半成品未纳入套保范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
动时对这部分产品带来成本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以美元、英镑或欧元定价,如果未来人民币出现升值趋势,
将直接导致公司出口产品价格竞争力下降,不利于国外市场的拓展并直接扩大公
司的汇兑损失金额,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5、收汇风险

    对于境外非 T/T 预付或者非信用证结算客户,在公司没有出口信用保险的前
提下,如果对方违约,将会导致公司收汇出现风险。

       (三)宏观环境风险

       1、全球经济下行影响的风险
                                     5
    由于全球经济下行,海外客户端需求量缩减明显,可能带来的国际业务不及
预期的风险。

    2、国际贸易摩擦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远销欧洲、美国、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多数国家对铜基
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的进口无特别的限制性贸易政策,但中美关
系的摩擦仍在继续,可能会对公司产品的出口带来不利影响。

    3、俄乌冲突影响的风险

    俄乌冲突的持续和欧美国家对俄罗斯的制裁,导致欧洲国家能源价格飙升,
通货膨胀率高企,国际市场尤其是欧洲市场不确定性增加,这将对全资子公司英
国 Makin 的经营增加不确定性。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相关政策的可持续性与优惠幅度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普锡威、有研合肥、有研纳微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按 15%
的税率缴纳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有研重冶享受西部大开发的按 15%的税率缴纳的
所得税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的后续变化可能带来企业纳税的不确定性,让企业承
受税收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半年度       2022 年半年度
                                                                     减(%)

营业收入                1,268,316,363.98    1,565,023,876.64              -18.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716,904.91        32,563,199.74               -8.74
的净利润

                                       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8,142,926.31             22,322,944.09                 -18.7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7,909,237.66             -60,244,899.42                37.07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39,604,086.42           1,121,461,083.67                  1.62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559,676,146.31           1,457,035,636.81                  7.04


    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半年度         2022 年半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1                        -6.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1                        -6.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18                0.22                       -18.18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0                2.94           减少 0.34 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67                2.02           减少 0.35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3.54                2.58           增加 0.96 个百分点
例(%)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68 亿元,同比下降 18.96%,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锡等采购价格下降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2023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71.69 万元,同比下降 8.74%,
主要系收入下降导致利润下降。

    2023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37.07%,系本期现
金回款同比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7
    (一)技术创新优势

    有研粉材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拥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工信
部金属粉体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获批北京市首批金属粉体材料概念验证平台,
同时拥有北京市金属粉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金属粉末工
程中心、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先进金属材料应用技术联合实验室等多个创新平台。
所属公司康普锡威入选工信部/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研合肥入选
工信部/安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研重冶入选工信部/重庆市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

    依托各类创新平台,公司逐步理顺了金属粉体材料技术创新体系和研发团队
管理模式,发挥包括“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领军人才作用,建立了激励
创新的柔性团队管理模式,将基础研发、产品研发和应用研发有机组织起来,持
续构建公司科技创新研发竞争力。公司球形金属粉体材料制备技术获得了国家科
技进步二等奖。

    (二)行业规模优势

    有研粉材在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领域深耕多年,现已发展成为国际领先的
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生产企业之一,公司铜基金属粉体材料产品、微电子锡基
焊粉材料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凭借行业领先优势,公司已积累了世
界知名的国内外客户群,市场认可度高,铜基金属粉体材料的客户包括全球领先
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辉门集团、世界知名粉末冶金企业赫格纳斯集团、知名摩擦
材料生产企业米巴集团、国内粉末冶金行业领先企业东睦股份(600114.SH)、国
内超硬工具行业领先企业博深股份(002282.SZ)、国内领先的高铁动车组用粉末
冶金闸片供应商天宜上佳(688033.SH)、国内电碳制品行业规模最大企业之一神
奇电碳集团等,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主要客户包括确信爱法、铟泰科技、弘辉电
子等世界知名锡焊料生产商。公司与客户积累了深厚且紧密的合作关系,潜在竞
争者很难在短期内与公司在同一层面上进行竞争。

    (三)产品竞争优势

    公司依托扎实的有色金属制粉核心技术,“先进铜基粉体材料”和“微电子

                                   8
互连用合金焊粉”分别获批第六批和第七批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高流
动性铝合金粉末材料”获得航空航天增材制造产业链“创新产品奖。公司持续构
建面向工艺、面向应用的产品竞争优势,一方面持续提升生产装备的自动化、数
字化水平,高度重视并深入实施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已先后通过国军标、ISO9001、
IATF16949 等管理体系认证;一方面通过深入实施技术营销,深度介入客户需求,
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技术为支撑,持续构建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依托高
质量的产品,逐步建立了“有研粉材”“康普锡威”“有研增材”等公司品牌,同
时在细分领域持续打造品类品牌、产品品牌等品牌体系,并凭借品牌不断积累优
质客户。

    (四)国际化、区域化经营优势

    公司在国内的北京、重庆、安徽、山东等区域推进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区位
优势,贴近客户,快速响应,进一步提升产品供应能力,降低运输成本。同时,
公司通过所属英国 Makin 公司多年积累的国际客户资源和市场渠道,成功进入
欧洲粉末冶金零部件市场,同客户加强产品技术及工艺交流融合,持续推进公司
国际化经营进程。有研泰国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将进一步拓展公司海外市
场,提升公司海外竞争力,持续拓展全球市场,相比国内同行业企业具有较大的
产业布局优势,在国内外有色金属粉体材料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在研发工作方面,公司通过持续加大自主科技投入,发挥创新平台作用,提
高科技影响力,2023 年上半年,有研合肥专精特新“小巨人”通过工信部评审;
有研增材获批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康普山东获批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及“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通过滨州市“瞪羚企业”认定。金属粉体材料
概念验证平台征集科技成果 4 项,发表 SCI 论文 4 篇、EI 论文 1 篇。2023 年半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4,492.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31%;研发投入占收入
比例达到 3.54%。

    (二)研发进展

                                    9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科研争项力度,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省部级科技
计划项目 2 项。公司创新成果不断丰富,新增申请专利 7 项(国内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新增授权专利 5 项(国内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专
利 1 项),新增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 3 项。

       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授权专利 156 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 129 项,国外
发明专利 1 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 27 项,制定修订行业标准 13 项,团体
标准 5 项;参与编写学术专著 4 部;累计承担或参与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
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18 项,省部级科技计划
项目 33 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20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2,657,827.16 元,其中 2023
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人民币 52,492,732.82 元,支付发行费用及增值税
税金为 165,094.34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
币 187,794,431.34 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 172,387,204.89 元;
2023 年上半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461,420.50 元,累计收到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12,189,640.1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5,254,543.92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76,458,217.94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2,492,732.82
       本年度支付发行费用及增值税税金                               165,094.3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461,420.50
减:汇兑损益                                                          7,267.36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116,333,470.57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8,921,073.35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放金额         备注

                                         10
   主体
  有研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
                                        10249000000696706                      20.52
    材           北京怀柔支行                                                           金专户
  有研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
                                        10249000000696693                1,434,518.65
    材           北京怀柔支行                                                           金专户
  有研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
                                        10249000000696717                  515,354.15
    材           北京怀柔支行                                                           金专户
  有研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
                                       3100083429100049920               5,632,616.47
    冶         公司重庆綦江支行                                                         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                                                       募集资
                                           5100151261                      704,317.18
  有研泰         股份有限公司                                                           金专户
    国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                                                       泰铢账
                                           5100022337                      634,246.38
                 股份有限公司                                                             户
        注: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5100022337 泰铢账户余额为 3,117,701.49 泰
    铢(人民币金额为 634,246.38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 36.31%股权,有研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56%股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7.87%的股权,系公
    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持有有研集团 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名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    合计持股占
                 本公司职务
  称                                       (股)         量(股)     量(股)        比(%)
                    董事长
汪礼敏                                      -                226,001       226,001         0.22
           (2018.12.20-2023.02.12)




                                                11
姓名/名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    合计持股占
                 本公司职务
  称                                        (股)       量(股)    量(股)        比(%)
                    董事长
          (2023.02.13-2025.01.05)、
贺会军                                       -             120,005       120,005         0.12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
薛玉檩                                       -             143,805       143,805         0.14
                  法律顾问
胡 强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20,005       120,005         0.12
李占荣            副总经理                   -             102,400       102,400         0.10
刘祥庆           核心技术人员                -             102,793       102,793         0.10
朱学新           核心技术人员                -              75,001        75,001         0.07
王林山           核心技术人员                -              82,196        82,196         0.08
张敬国           核心技术人员                -              61,600        61,600         0.06
赵新明           核心技术人员                -              75,001        75,001         0.07
          董事长汪礼敏之弟、生产部
汪 玉                                        -             123,407       123,407         0.12
                    主管
          副总经理李占荣之妻、质量
白 洁                                        -              51,396        51,396         0.05
                管理部主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2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陈国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