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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环境:金科环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1-07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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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
    议案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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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
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
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
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发言或提问应
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
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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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
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
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七、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
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
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会股
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科环境: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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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 1 号望京数字创意园 1 号楼 A
座 16 层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张慧春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王同春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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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3    关于选举本杨森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王助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张晶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陈飞勇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胡洪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    关于选举杨向平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张英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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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各位董事岗位职责和工作情况,综合公司所处行业与
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拟定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方案
如下:
     1. 独立董事薪酬
     为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
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设置为每人 10
万元(含税)/年;
     2. 非独立董事薪酬
     就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如该非独立董事未在金科环境及其子公司任职,且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金科环境的任何股权权益,则公司将向该董事支付薪酬,具体支
付标准为:10 万元(含税)/年;
     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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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各位监事岗位职责和工作情况,综合公司所处行业与
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拟定的第三届监事会薪酬方案如下:
     1. 外部监事薪酬
     如该监事未在金科环境及其子公司任职,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金科环境的任
何股权权益,则金科环境将向该监事支付薪酬,具体支付标准为:6 万元(含税)
/年。
     2. 内部监事薪酬
     公司内部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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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实施董事会换届工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
举张慧春先生、王同春先生、本杨森(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先生、
王助贫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非独立董事与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为三年,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董
事任职资格,其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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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慧春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
 武汉大学(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工学博士。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历任北京
 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水环境室工程师、主任,数学模型室主任;1994年4月至
 1995年1月任香港龙裕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5年2月至2004年6月历任德和
 威(DHV)北京代表处副代表、首席代表,2001年1月至2004年6月兼任德和威
 (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董
 事长兼总经理,自2007年9月至2012年11月负责金科有限的战略管理,2012年12
 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长;自2020年1月起兼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智慧水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聘期
 五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慧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70,700股,持股比例
为25.24%。张慧春先生、李素波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为夫妻关系;李素波
女士通过 Victorious Joy Water Services Limited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
张慧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
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同春先生,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化
学工程系碳素材料专业工学学士,浙江大学高分子物理化学专业理学硕士;IWA
(国际水协会)、AWWA(美国水工协会)和中国膜协会(MIAC)会员,中国
纳滤联盟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987年7月至1991年8月任教于东北大学化学系;
1991年9月至1994年9月担任法国苏伊士(SUEZ)水务集团澳门SAAM化验研究
中心水处理及膜滤工艺技术研发工程师;1994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苏伊士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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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东莞新纪元微膜滤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法水务(澳门)水处理工艺与
膜 滤 技 术 高 级 技 术 经 理 ; 2003 年 1 月 至 2005 年 6 月 任 加 拿 大 泽 能 环 保 公 司
(ZenonEnviromentalInc.)中国首席代表;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任通用电气(GE)
水处理及工艺过程处理集团大中华区淡化与水再生利用总监。2007年3月至2014
年12月,担任金科有限副总裁;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
2016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同春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刘丹枫持有公
司股份3,547,800股,持股比例为2.88%。王同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杨森(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先生,1955年3月出生,荷
兰国籍;美国迈阿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1984年1月至1989年1月历任荷兰
VolkerStevin建筑公司首席预算师/项目工程师、建造项目经理;1989年2月至1990
年6月任丹麦Hojgard&Schultz公司合同经理;1990年7月至1992年6月任荷兰DHV
集团企业战略部主管;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荷兰DHV集团工程总包及风险
部副经理;1997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荷兰DHV集团国际水及环境部经理;2002
年1月至2004年4月任中国DHV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2月至2007年8月担任金
科有限运营总监,2007年9月至2012年11月担任金科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
年 12 月 至 2015 年 8 月 担 任 金 科 有 限 副 总 裁 。 2012 年 12 月 至 2019 年 12 月 兼 任
ABAPCorporationLimited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清洁水公司
(CleanWaterHoldings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杨森先生通过清洁水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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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持股比例为4.83%。本杨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王助贫女士,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
学水工结构专业博士,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国家发改委PPP专家
库专家、首都水环境治理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北京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
专业委员会委员。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中交集团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
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年5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2003年11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处主任科员;2008
年9月至2009年8月任北京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副处长;2009年8月至2013年6月任
北京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任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
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兼北京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15年1月至
2021年9月任北控水务集团副总裁,2021年10月起至今任北控水务集团高级副总
裁。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助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助贫女士除在北控水务
集团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
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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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实施董事会换届工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
张晶先生、陈飞勇先生、胡洪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
独立董事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职
期限为三年,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其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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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晶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理工大学
(现江苏大学)管理工程硕士。1997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等;2000年5月至2008年1月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1年11月至今任香港东英金融集团投资经理,2016年至今任新城市建设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英奇投资(杭州)有限公
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河南中鑫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晶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飞勇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东京工
业大学土木工学专业博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中国长江科学院助理
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6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日本株式会社建设技
术研究所研究员、主任研究员、技师长;2019年5月至今,担任山东建筑大学资
源与环境创新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飞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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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洪营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横滨国
 立大学物质工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1994年6月至2000年3月任日本丰桥技
 术科学大学生态工程系助理教授、副教授;2010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清华大学
 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2014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0
 年4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2023年6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秀钟书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洪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洪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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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满。公司按照相
关法律程序实施监事会换届工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经对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杨向平先生、张
英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监事任职
资格,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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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向平先生,194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荷兰Delft大
学国际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卫生工程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7年8月
至1985年6月历任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污水处理研究所技术员、副主任;1987
年5月至1995年5月历任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筹建处副处长、污水处理厂厂长;
1995年6月至1999年4月任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副总工程师;1999年5月至2002年6月
任北京排水公司经理;2002年7月至2010年4月任北京排水集团总经理;2010年5
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向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英辉先生,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香
港城市大学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东湾分校工商管理专
业,获理学学士学位。2020年7月至今,任职于美怡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
理,2018年3月至今,任职于金俊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8年3月至今,
任职于利欣水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担任公司秘书,2018
年1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保华嘉泰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英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英辉先生除在利欣水务
服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
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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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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