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1-3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阿特斯阳光电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
态度,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资
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
1、 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事宜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
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额度构成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
的需要,有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该项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中
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