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阿特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11-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阿特斯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
保预计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正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当客户及业务相关方提出担保需
求时,公司一般优先考虑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但考虑到公司主要业务在
海外,部分海外优质大客户由于地缘风险、业务习惯及海外操作便利性,往往会
希望公司控股股东美股上市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以下简称“CSIQ”)提供担
保。为确保交易和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同时符合美国及中国两地有关公司法、
证券法和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同步对 CSIQ 提供相
应的反担保。

    公司曾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新增履约
类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保函业务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同意基于控股股东 CSIQ 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不超过
共计 64 亿美元(折合约 446 亿元人民币)的反担保额度。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反担保实际发生金额约 18.76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34.66 亿元),且由于该反担保仅适用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履约担保
及保函业务担保,上述申请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因控股股东 CSIQ 拟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现根据公司 2024 年度
的经营发展需要及融资需求,以及确保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由公司同步对等
提供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37.29 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履约事项相
关的反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14.12 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相关的反担
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3.17 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
的融资及业务拓展需求,在该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进行融资安排
及担保额度申请,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关联
董事 Xiaohua Qu(瞿晓铧)、Yan Zhuang(庄岩)、Leslie Li Hsien Chang(张立宪)
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
决。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Canadian Solar Inc

    成立时间:2001-10-22

    注册地点:加拿大
    公司地址:66 Wellington Street West, 4100, Toronto, Ontario, Canada, M5K 1B7

    注册资本:USD 835,543,000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偿债能力:Canadian Solar Inc 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Canadian Solar Inc.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持有公司 62.24%
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Canadian Solar
Inc.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向 Canadian Solar Inc.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
保。



(三)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情况

    CSIQ 由归国太阳能专家 Xiaohua Qu(瞿晓铧)博士于 2001 年创办,2006 年
美国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是中国首家登陆美国纳斯达克的光伏一体化企业。
集团总部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成立 20 余年来,CSIQ 通过多元化发展战略和市
场布局,成为了光伏和储能系统集成双赛道的行业领导者,同时在全球范围内开
拓大型光伏电站及储能电站建设运营业务,业务遍及 30 多个国家,拥有超过 2 万
名员工。CSIQ 为控股型公司,持有包括阿特斯在内的多个运营实体股权。2017 年,
CSIQ 旗下阿特斯基础设施基金(CSIF)在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023 年,
CSIQ 旗下控股子公司阿特斯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

(四)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185,137                  6,293,998
         净资产                    2,600,104                  1,606,520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244,403                  5,201,588
         归母净利润                      197,856                    167,128

      注:数据来源为 CSIQ 公告,按照 USDCNY 当期时点汇率与平均汇率换算,
其中 2022 年财务数据经过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计。

(五)关联人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有 CSIQ 普通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Xiaohua Qu(瞿晓铧)及其配偶 Han Bing
  1                                                  13,713,799           21.26%
                   Zhang(张含冰)
  2                   BlackRock, Inc.1                4,724,842           7.40%

      注:根据 BlackRock, Inc.向 SEC 提交的 Beneficial ownership report 及加拿
大 CSIQ 提供的股东名册,BlackRock, Inc.的关联方 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Ireland Limited、BlackRock Institutional Trust Company, N.A.、BlackRock Investment
Management (UK) Ltd.、BlackRock Financial Management, Inc.、BlackRock Asset
Management Canada Limited 合计持有加拿大 CSIQ 的 7.40%。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履约事项相关的反担保协议

      公司向 CSIQ 提供与履约事项相关的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为:如公司控股子
公司未能履行 CSIQ 提供担保的合同项下责任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针对销
售合同和订单:按时交货、质量保证、知识产权未侵权等;2)针对采购合同和订
单:按时付款和提货等;3)针对厂房和仓库等设施的租赁合同:按时足额支付租
金等;相关业务合同项下的履约责任及义务由 CSIQ 承担后,CSIQ 有权向公司追
偿。实际以每次反担保发生时,具体签署并生效的反担保函或反担保协议为准。



(二)融资相关的反担保协议

      公司向 CSIQ 提供与融资相关的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为:如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因发生违约行为(包括该公司无力偿还贷款、陷入资不抵债的情形、披露信息
不真实、保函被索赔后未能向保险公司支付本金和利息等),导致其贷款合同、
保函合同项下的相关支付和赔偿责任及义务由 CSIQ 按照其出具的担保对银行、
海外保险公司承担后,CSIQ 有权向公司追偿。实际以每次反担保发生时,具体签
署并生效的反担保函或反担保协议为准。




四、提供反担保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 CSIQ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增强公司信
用,助推融资业务顺利推进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公司的
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 2024 年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担
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因此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对象 CSIQ 资产质量
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呼市光伏产业链投资项目担保事项外(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投资建设光伏产业链扩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2023-010)),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58.0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478%、116%。除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
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6 票,其中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基于控股股东 CSIQ 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拟为其提供不超过 437.29
亿元的反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公司基于控股股东 CSIQ 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拟为其提供不超过 437.29
亿元的反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
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
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
影响。公司基于控股股东 CSIQ 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拟为其提供不超过 437.29
亿元的反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融资事项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反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
担保预计是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
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2024 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魏先勇                        薛昊昕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