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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细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3-05-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正在履行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神州细胞”、“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
对上市公司 2022 年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志宏、邵才捷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2 月 1 日和 2023 年 5 月 15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志宏,牛奔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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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上市公司 2022 年度的三会文件;

    4、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5、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上市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核查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神州细胞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
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神州细胞资产完整,人员、机构、
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神州细胞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
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人核对了募集资
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神州细胞制定
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
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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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
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了解了供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经检查, 保
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
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经查阅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保荐人了解到 2022 年度,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10.23 亿元,同比增长 661.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6 亿元;研发投入 9.7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2.86%。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神州细胞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自主研发的首个产品安佳因(SCT800,重组人凝血
因子Ⅷ)2022 年为首个完整销售年度,安佳因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公司首个
抗体药物即抗肿瘤产品安平希(瑞帕妥单抗注射液)亦于 2022 年 8 月获批上
市,开始产生销售收入所致。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应积极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推进各产品管线的研发进度,推动产品的
商业化进展,并持续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并加强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最新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学习;请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
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规范存放及使用。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神州细胞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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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本次现场核查,保荐人认为:2022 年度以来,神州细胞在公司治理与
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大股东及其他方的资金往来、重大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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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
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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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
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宏                        邵才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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