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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5-1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

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华海诚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华海诚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

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及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如有涉及

关联董事的,该关联董事应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

见。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建忠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
(此页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冬梅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
(此页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东山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