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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纬新材:上纬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3-06-16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有效管理并防范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
       确定性,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 2,5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
       生品业务,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上述交易额度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
       意的核查意见。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随着海外销售及采购业务持续发展,为有效管理并防范汇率波
动产生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以锁定经营利润。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2,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或
                                  1
等值外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缴纳保证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
用的金融机构之衍生性商品授信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
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
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
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
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衍生工具交易。
    (五)交易对手
    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
机构。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六)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本次外汇衍生性
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
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
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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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
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
交割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衍生
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
低。
    4、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
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
该类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
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处理程序》,对衍生品交易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
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
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
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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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500万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增强
财务稳健性,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相
关的风险管理规定,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
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及内控程序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和风险控制。本次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公司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纬新材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且已制定了《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处理程序》及必要的风险控
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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