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30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苏里召集并主
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
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
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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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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